如何解決車禍的基本知識

立達徵信社知道現在網路上很方便,很多人都會分享車禍官司的心得,據了解也有人出了一本書,《第一次打車禍官司就OK!》,這本書也成為暢銷書,由此可知,很多人對於車禍的基本知識都沒有,大家知道第一件事就是報警,有些人則是因為能省事就省事,私下和解,沒有報警,之後被警方以肇事逃逸法辦,但是的確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刑事訴訟總是讓人難懂,如果要你去查資料,密密麻麻的字,你可能連番都不想翻,法條文字更是讓人頭昏眼花,對於訴訟當事人,更不知道訴訟程序中,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這本書就是將法條文字畫、圖像化,讓更多民眾更了解,第一次打車禍官司都可以簡單上手。

先前立達徵信社收到一則留言,留言者說明遭到他人駕車撞傷住院一個月左右,對方到警局作完筆錄之後竟不理不睬,詢問立達徵信社他要採取什麼途徑向對方求償,如果對方不賠錢,是否可以將他抓去監獄關?根據這部分,立達徵信社知悉,一般人會有兩種選擇方式,一種是找有頭有臉,有權力的人出面解決,以私下和解的方式來處理賠償事宜。另一種事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就是打官司。

當然立達徵信社會建議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可以避免日後其他爭議問題,除此之外,車禍糾紛仍然依法律的標準來處理,所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為妥。

第一次打車禍官司

按照法律流程打車禍官司

法律途徑可分為刑事以及民事兩部分。立達徵信社建議留言者先從刑事部分,先到警察局提出告訴,可以用書面書寫刑事告訴狀,或是口頭做筆錄的方式,很重要的一點,必須在車禍發生的六個月內提出告訴,留言者表示住院大約一個月左右,這部分在六個月以內提出,告訴為有效的,如果車禍超過六個月,超過告訴權的行使期間,告訴因而失效。
警方受理之後會將案件移送檢察官,當然可不用透過警察,直接到地方法院檢察署遞交刑事告訴狀或按鈴申告作筆錄。

案件到地檢署之後,檢察官會發通知開庭。因為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檢察官會先問留言者是否願意雙方達成民事和解,如果留言者認為對方沒誠意不願和解,檢察官會調查對方是否有過失責任,如果對方有過失,再加上留言者的受傷診斷書,檢察官就會對方起訴或是聲請簡易判決,交由法官處理此案件。

按照程序,檢察官若用起訴程序把案件交給法官,法官會通知留言者開庭,聽你的意見,作為判決量刑的參考。如果是以聲請簡易判決程序交給法官,依照規定法官不會再通知你來開庭,會直接作出判決。

通常簡易庭的判決刑度會較輕,往往都是被告在檢察官那邊已經先認罪了。想要第一次打車禍官司可以順利,可以透過律師或是相關人士協助,讓自己的權利不遭受任何損失。

處理車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