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孩子的羈絆無法消除,離婚一樣要照顧孩子

離婚不是容易的事,也不是每位夫妻都會走到這樣的境地,但真的碰到了…除了面對外…似乎沒有更好的方法了。許多朋友都好奇「離婚的效力」,易言之就是離婚成功後會影響甚麼事呢?立達徵信社以下介紹。

離婚要注意的事情,不外乎以下幾件,包含:

◎法定上身分-別小看這抽象的概念,以及證件上的配偶欄幾個字,許多小三打三打死…就是為爭那「名份」。不少夫妻離婚,也是為了脫離已經食之無味的婚姻身分。一旦按照法定程序離婚成功,夫妻間原本的法定身分即消失。姻親關係自然也隨之消滅。

◎親權的行使-這部分是最容易被民眾忽略的,不論有沒有離婚,孩子跟父母的聯繫畢竟是血緣上的,完全不受影響。離婚夫妻如何照顧孩子…法院本來是不會介入的,但夫妻的協議不利孩子,簡單來講就是…夫妻能夠好好處理的事情法院不介入,你們如果無視孩子或是只顧自己,那法院這時候就可以依相關單位、利害相關人等立場介入,並沒有因為夫妻離婚了就可以各分東西,完全不用管孩子呢!!

有些朋友會問「那法院是依據甚麼立場介入呢」?在目前實務界,是依照「最佳利益原則」處理,考量的要件很多…父母職業、能不能給予孩子正向溫馨的家庭氛圍、經濟狀況、居家氣氛、孩子意願、生活環境…等,這也是立達徵信社常常跟客戶勸到:「不要隨便離婚!!因為一但你們離婚談不攏,這些問題都會交給完全不瞭解情況的法官處理」。這樣真的比較好嗎?

◎財產-這也是離婚要處理的最棘手部分之一,每對夫妻對財務的規劃、雙方經濟的狀況都不同,所以爭議處也不同,大凡夫妻結婚都不會事先協議好財務如何處理,所以一般都列入共同財產制。

離婚後自然也要雙方協議如何分配。如果結婚前就協調好分別財產制,婚姻中也是如此處理,一旦要離婚財務問題也會比較好處理。(不過立達徵信社不是鼓勵大家都用分別財產制喔!!)

其它林林總總,也是離婚所要面對的問題,各位朋友不妨想想看…連搬家都要傷腦筋甚麼東西要留、甚麼東西要清,更何況是一段關係的抽離呢?

與孩子的羈絆無法消除,離婚一樣要照顧孩子

小心離婚不具效力!!男子離婚沒登記犯重婚罪

為什麼一直強調「離婚的效力」呢?當然是因為有人因為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觸法,不可不慎!!!立達徵信社分享以下新聞,也提醒各位朋友…婚姻大事,不可不慎。

林姓男子跟張姓女子於84年結婚,兩人在苗栗縣竹南鎮風光舉辦婚禮,但是…兩人都沒有相關法律知識,所以以為結婚只要「宴請」就算成立,因此兩人未前往單位登記。但是短短不到半年,兩人就因為生活的種種紛爭起了口角。

相愛不成反成怨偶,沒多久婚姻告吹,寫下離婚協議書,兩人同樣沒有辦理離婚。隔了五年,林男想要跟大陸籍黃女結婚,所以拿戶籍謄本要求認證,但是前妻一狀告上法院,林男沒料到好好的結婚惹出那麼大的爭議,甚至因此被捲入了重婚罪的嫌疑。這就是離婚效力問題的最好例證。

為什麼林男會碰到這樣的問題呢?關鍵就在於結婚跟離婚的效力、以及相關規定。在2008年5月23日前,結婚可以僅公開儀式加上兩位以上證人即可成立,不登記一樣會被承認(不過大部分夫妻還是會去登記)。

但是離婚則不同,除了書面協議書跟證人外,一定要去辦理登記,不然不具備離婚的效力。林男就是結婚、離婚都沒有登記,才有之後的風波。

舊法會有登記與否的問題,那如果這問題換成新法,又會怎麼辦呢?根據新的法條規範,結婚、離婚都以「登記」為準,一旦沒有達成該手續,就算宴請三天三夜一樣不算數,這樣的規範就是避免有人只宴請不登記造成的身分漏洞,或是明明結婚了配偶欄一樣空空如也,很多人就利用這樣的方式招搖撞騙,實屬不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