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未滿十歲兒童的家庭離婚?大陸民革的離婚限制法案

台灣的離婚率亞洲第一、世界第二,不管該數據有沒有誇張、或是統計上的失誤問題,台灣的離婚問題在近幾年確實是婚姻的重大問題,儘管經濟因素讓離婚率稍有下降,但現代人習慣用「離婚」解決問題的習慣,並沒有因此消失。

因此在協議離婚、判決離婚之外,調解離婚也成為現代人常用的手段,徵信社的生意不因景氣好壞影響…因為不管吃得飽不飽,現代人還是很關心配偶到底有沒有劈腿背叛!!

既然離婚這件事成為社會的常態,政府是不是會針對離婚做出甚麼樣的制度改變呢?在台灣,可能是針對「通姦罪」的除罪化,對離婚本身倒沒甚麼太大的限制,可是在大陸…他們想到的方式就完全不同了,立達徵信社以下為大家介紹,這樣的改革好不好?

台灣可以拿來借用嗎?各位朋友不妨跟著一起思考看看。

目前大陸的民革中央意圖提案修法,目標當然是《婚姻法》,主要的提案內容就是「如果家庭中有未滿10歲孩子,則該家庭就不能協議離婚這條路」,而孩子如果超過10歲,家長要離婚,還須讓子女「表達」其真實想法跟意願,但是要如何表達,或是如何鑑定其真意呢?

法案中沒有提及,所以無從得知呢~~

從法條上來看,當然是立意甚佳,目的也是從「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為出發點,不想讓孩子受到父母離婚的影響,不過…也有大陸的教育學家表示,這樣的好意在現實世界中或許會帶來負面影響,像是不少家庭明明已經勢如水火,但一樣不能走協議離婚途徑,在這樣冰冷環境或是激烈衝突下,對孩子的教育真的好嗎?

此外,就算不走協議離婚,到時候對簿公堂,對孩子的也是一種傷害嗎?所以與其立法限制夫妻離婚,從根本的教育方式著手,才是長久之計!!

限制未滿十歲兒童的家庭離婚?大陸民革的離婚限制法案

數據難看單位也遭殃,大陸民政單位為了離婚率拚了!!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社會可以影響裡面生活的人們,而人們的生活習慣,同樣可以反過來影響整個社會。大陸近年來在「離婚」上的發展,正足以說明這樣的概念。

離婚數居高不下,甚至有愈來愈上揚的趨勢,對於民眾而言,或許只是生命中的一個選擇,但對於官方單位而言,這樣的數據終究不是甚麼光彩亮眼的成績,為了有效降低這樣的數字,不少官方開始使出渾身解數,就是要「限制離婚」,讓離婚人數大幅下降,以下就是大陸官方施行的一些方式。

◎離婚預約登記制度-在雲南的某些自治區施行,想離婚者需先「預約」,也就是說想離婚者最快也要等七天。

這七天中就是給雙方好好考慮跟溝通的時間。據說實施過後效果斐然,有效降低了50%以上比例的離婚申請者。

◎離婚限號-比起預約登記,離婚限號這方式就未免太限制人們的自由了,換言之,每天地方單位處理的公務量有限,所以乾脆用「數量」來限制,超過號碼牌的申請者當天就無法辦理。

所以真的想離婚者還得趁早,以免向隅呢!!不過把離婚搞得跟演唱會搶門票一樣,某方面來說也是非常神奇的。

◎勸和歌-以前麥當勞曾經有推出一個活動,要點餐前可以唸出「口訣」,接著就能享有優惠,不過現在大陸某些地方連「離婚」都還要聽歌,或是需要一個時段來「反思」、「三想」、「四看」,但這種拙劣的方式大多以失敗收場,畢竟離婚是兩個人的事,外力的介入通常只能勸導,但要說到讓雙方回心轉意…恐怕就很難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