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入僵局還是暫時卡關?離不離婚都需要慎思量

走入「絕境」的婚姻,讓人不知如何是好,兩人見面無語,只有沉默跟冷戰時,愛意也隨之減弱,接著就是大家常見的問題…「如何離婚」?是只要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就好了嗎?還有甚麼要注意的事情呢?立達徵信社,為您介紹。

◎真的有必要離婚?考慮家中情況-立達徵信社絕對不是信奉「勸和不勸離」的基本教義派,但也不會天真到認為「離婚就能解決一切問題」。箇中關鍵,還是需要當事人好好考慮清楚。是真的兩人無法進行溝通,還是只是有些問題無法解決?如果是前者,或許真的以離婚處理是一種方式。但如果只是某些問題待解決,雙方還是很愛對方,又何苦以離婚這種方式來解決呢?孩子怎麼辦呢?同時,也不要心中沒有離婚念頭卻常把離婚掛在嘴上,小心弄假成真!!

◎選擇離婚方式-真的已經到無法挽回的地步…好吧!!只有離婚了,要怎麼離婚呢?目前法律上有「協議離婚」、「判決離婚」、「調解離婚」、「和解離婚」,後兩者也有學者把它們併為一種。但基本上就不脫這四種類型。而協議離婚跟判決離婚為以往的離婚兩大方式,協議是雙方私下協調好,無須法院的介入;判決則是雙方無法溝通下的不得不為,請求法院出面主持公道。至於是否達到離婚的標準…就看婚姻中是否有符合《民法》1052條中的規範了。

◎外遇是否要離婚?婚姻說穿了還是兩個人的事,是否要繼續相處、要原諒?還是乾脆拂袖而去?這都有賴婚姻中的當事人自己決定。不過根據統計,外遇絕對是婚姻殺手級要素之一。根據國外的研究,配偶的外遇以及感情背叛,僅此於親人的過世呢!!這也是立達徵信社常耳提面命的地方-你敢玩就要有面對妻離子散的後果,到時候哭著跪求對方原諒,可不見得能稱心如意呢!!

走入僵局還是暫時卡關?離不離婚都需要慎思量

婚姻問題複雜難解,我執常常是離婚的關鍵問題

洞房花燭夜,人生四大樂事之一,從這一夜開始,夫妻正式成為一家人,本來是再幸福也不過的事,但是在大陸…竟然有新人因洞房起爭議,說來好笑的事情卻是一對夫妻的分離。實在讓知情者哭笑不得呢!!立達徵信社以下為大家介紹。

廣西北海市某對夫妻(陳男跟歐女),兩人相愛半年結婚,本來是逐步走向幸福,兩人卻在洞房那天起了爭執,原來,女方那晚剛好月事來臨,生理期的關係當然不方便行房,但是丈夫卻堅持要履行「夫妻義務」,也因為這樣不體貼的行為,雙方起了爭執。

歐女一氣之下,婚後三天就跟丈夫分居,而且兩人一氣就氣一年,女方也決定跟法院聲請裁判離婚。男方而言也相當無奈…因為他認為自己沒有強迫女方一定要跟他行房,兩人的感情也沒有影響,他本身也不響離婚。如果女方真的想離婚,他辛苦賺來的2萬人民幣聘禮理應還給他。

法官怎麼判呢?法官後來以雙方沒有真的一起生活為考量,加上遲遲沒有和好的跡象,同意雙方離婚,但考慮到錢的部分也給男方帶來一定的困擾跟壓力。所以要求歐女歸還一半禮金、以及金項鍊。這起因為行房而起的判決離婚爭議,最後終究是以離婚收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