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允許離婚嗎?從教義中找尋答案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但也因為世界上每個人的個性都不太一樣,生活習慣又各有不同,涉及的眉眉角角就更是多不勝數。如果涉及了宗教概念…立達徵信社只能說事情就更複雜了呢。
在我們處理過往的外遇事件中,「宗教」概念常常是夫妻相處不來的原因之一,像是兩邊的宗教概念不合,某一方硬要對方信教。另一點就是宗教在婚姻生活上有著某些「指標」,像是「不能有婚前性行為」、「上禮拜」…等。如果雙邊觀念不能同調,勉強,反足以害之。
許多有信教的朋友因為婚姻問題前來詢問我們,他/她對於現實的難關跟聖經外遇觀念碰上了矛盾。怎麼辦呢?
依照基督教的觀念,「離婚」是大忌,不過教義畢竟是死的,真的不遵守,其實也只有概念上的束縛,沒有實際上的懲罰。而且仔細檢視教義,也確實不是死板板的一概不準,還是有其彈性的一面。像是申命記二十四章中提到的: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不喜悅她,就可以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婦人離開夫家後,可以去嫁別人…」
所以其實是「可以離婚」的。但如果是涉及外遇的部分,就不是可以輕易允許的,其中「姦淫」就是一個要點。姦淫是不能離婚的,如果拿到現在…可以輕易比擬為「外遇」。所以無論是法律還是聖經說法,都外遇了就不要再要求離婚了呢!!

聖經外遇

被欺騙結婚怎麼辦呢?別怕~~聖經中同樣提到類似情境

而在徵信社常碰到的情況…某一方明明已婚卻隱瞞婚姻狀況,與小三小王交往,甚至欺騙對方要共度一生,這種被騙的一方是無辜的。也不會被列為聖經外遇中的項目,因為「在欺瞞狀態下」的婚姻,不被視為神的祝福。被騙的一方有權提出離婚,不論在聖經、還是在法律而言都是有憑有據的。
而造成現代夫妻衝突跟外遇的原因-家暴,在聖經上也有特別記載,丈夫毆打太太,讓太太面臨了生命危險,這種時候也可以要求離婚。立達徵信社也要在這裡提醒大家…家暴者本身面臨了精神上的壓力,甚至習慣拿家人出去,家暴=紓壓的概念一旦在腦中形成連結,接下來只會變本加厲。隱忍…是最差的方式,反而錯失了治療的黃金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