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案例二

醫療糾紛案例,生與死之間的風險

專業辦案透明價位 24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 治療、診斷、手術,常見的醫療過失類型

絕對生與死、罪與罰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也因此不少這兩個行業的人開玩笑時會提到「自己某方面做了神才能做得事」。孰人該生、孰人該亡?誰有罪、誰無罪?都是一件不容易判斷,需要具備高度技巧跟良心的事。也因此法官、檢察官、律師、醫師等職業在台灣的地位非常高,立達徵信社也對於這些行業認真盡本分的人致上最高的敬意!!不過,這些行業處理的事情非常複雜,觀念的落差、以及無法全部由人掌控的不可知性,都可能釀成悲劇。立達徵信社,今天就來跟大家聊聊醫療糾紛案例。因為醫病是生死之大事,不能全盤由醫師、或是病患單方面決定,所以就有相關的法令跟規範。目前台灣有所謂的《醫療法》、《醫師法》,而最常見的媒體上的紛爭…就是所謂的「醫療過失」。甚麼是醫療過失呢?依照目前的規範,「違反應注意的義務」、「應注意而不注意導致損害」。有法律背景的人大概都會敏銳地察覺「應注意而未注意」不就是過失呢?到底在文謅謅的講甚麼咒語呢?用案例來解釋,相信大家更能明白甚麼是醫療過失。

  • 【常見的醫療過失情況▼】

    ◎ 治療過失:這邊的治療是專指減少病患痛苦、恢復健康的措施。醫生該治療卻沒有採取適當治療,使得病患出現病情加劇、病情痛苦增加的情況,都是所謂的治療過失。

    ◎手術過失:手術的整體活動下產生的問題,像是違反原則、因疏忽造成病情加劇、檢查疏漏等等。相信大家都有聽過手術刀留在體內的笑話、或是手套留在病患體內的烏龍手術情況,都屬於手術過失。

    ◎診斷過失:為最常見的醫療過失,包含診斷錯誤、延誤診斷、漏診…等情況;所以單指醫療糾紛,其實只是一個統稱,實際上也分為很多的類型,如醫院方的醫療過失,以及醫方與患者的爭執、或是患者方或家屬對醫院方的攻擊…等。

  • 【並非孤例!醫療過失為美國患者死亡的主因之一】

    看了上述的醫療糾紛類型,朋友們可能覺得這種醫療過失只是孤例,偶爾在新聞上看到就鬧很大,應該數量不會很多吧?立達徵信社告訴您…錯啦!根據2013年的美國研究報告指出,醫療過失是美國患者死亡排名第三的原因,第一跟第二分別是心臟病、癌症。

    有25萬以上的患者是本不因傷病原因而過失,而這些事情都是可以預防的!而這樣的數量也正式超越阿茲海默症以及中風…醫療過失絕對不是孤例,而是極有可能發生在患者身上的情況。

    根據研究的教授-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醫學院的教授馬丁馬卡里的團隊研究,這些死亡人數中,因為雙方交流管道問題、誤診、用藥過度的情況非常多。

    其嚴重性更可能在美國受到低估。當然,在醫學發達的美國都如此。世界其他國家當然可能更加嚴重。如非洲因為醫療過失所造成的死亡人數極有可能多於愛滋跟瘧疾人數的總和。

    但是,該研究有個最大問題,就是沒辦法確切的知道醫療過失而死的案例人數…因為美國醫療數據並沒有針對後續追蹤做整理,如何彌補?就看之後的醫療體系調整了。

    但是平心而論,台灣有著獨步世界的醫療體系、健保,以及精實、訓練有素的醫療人數,讓台灣的人民平均年齡大幅提高…過於方便的系統,也讓不少民眾有濫用醫療資源、對醫護人員使用語言和肢體暴力、動輒以訴訟威脅醫護人員的情況。

    這些也是台灣不只是醫療過失,更充滿醫療糾紛的主因。蒐證確實能夠幫助釐清雙方的責任。但也不要想著「蒐證」就一定能要醫院賠償,就算自己也有責任,這都是需要調整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