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立達徵信社

下體特寫難辨,性愛片不算通姦

【綜合報導】

許姓婦人今年在陳姓丈夫的行動硬碟中,發現三名女子的口交照與性愛影片,怒控丈夫與其中兩女通姦。但北檢審酌影片只拍到女性臉部及男性生殖器特寫,且陳男辯稱是參加性愛派對時,幫在場做愛的男女拍攝並未通姦,檢方昨以無法證明陳男是影片主角,將通姦部分不起訴,但陳男仍因毆妻,遭依傷害罪起訴。

許婦昨受訪氣喊:「太扯了!居然不起訴,一定要聲請再議!」她說,丈夫十多年前就曾出軌,沒想到仍不知悔改,她已向法院訴請離婚。陳男與另兩名女子則無法聯繫,不知回應。

與三女合照藏硬碟
檢方指出,許婦(五十一歲)與陳男(四十七歲)結婚二十多年,今年三月間許婦在丈夫的行動硬碟中,發現三個標示不同女性英文名字的資料夾,打開檔案竟看到丈夫各與三女出遊的合照,還發現三女幫男性口交及嘿咻影片,拍攝者標註陳男的英文名字。

許婦認出影片中的林女、陳女,怒控兩人與丈夫通姦,並控訴丈夫曾出手打她。 陳男出庭否認通姦,辯稱是參加性愛派對時,幫在場做愛的男女拍攝,他不是影片主角,且「拍照」是他的興趣。兩女則辯稱,裸照和性愛影片是她們寄給陳男,影片男主角另有其人。

日記無細節難證明
檢方勘驗數十個性愛檔案之後,發現均是兩女幫男性口交、乳交,或是兩女嘿咻時抖動上身的特寫,男性均只有生殖器入鏡,沒拍到臉。
因影片中的男性生殖器沒特別特徵,因此未勘驗陳男下體,再加上檔案內又無陳男與兩女的裸體合照,檢方認為,無法認定陳男與兩女通姦。

另外,雖許婦另拿出陳女所寫日記,稱陳男「親愛的」、「想幫你小孩」,但因沒敘述性愛細節,也無法做為通姦證據。

律師建議勘驗下體
律師施宣旭指出,通姦罪須能證明雙方性器接合才能構成徵信社,性愛影片雖拍到性器接合,但沒有出現陳男臉部,無從認定通姦,即使三人辯詞離譜也只能不起訴,「不過檢方應勘驗陳男下體,與影片中生殖器的顏色、彎度比對,仍可查明真相。」

性愛影片洩姦情案例

2013/06/26
北市已婚黃姓老闆與李姓女職員外遇,李女偷拍兩人性愛影片被老闆娘看到挨告,李女依通姦、妨害祕密罪起訴

2013/06/21
焦姓副教授與謝姓女學生不倫戀,焦妻發現2人4段性愛影片,2人依通姦罪起訴,焦男賠妻500萬元獲撤告

2013/06/06
新北市游姓男子拍下11次召妓的性愛影片,被妻發現後,游男依妨害家庭罪檢方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如果有任何需要協助與諮詢,都歡迎撥打我們24小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