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開假離婚,宴客娶小三

小開假離婚,宴客娶小三

台中市工廠小開李偉文為隱藏已婚身分追求女子楊惠華,不僅偽造離婚協議書,還將身分證配偶欄變造成空白,取信楊女與他結婚,生下1女,李妻憤而控告楊女妨害家庭,李男為保護楊女,自首偽造文書被台中地檢署起訴,楊女妨害家庭部分,檢方認定她不知李男未離婚,不起訴。

幾年前,李偉文因公司旅遊活動認識楊惠華,兩人互生情愫,李妻發現兩人交往,打電話告知楊女不要介入他人家庭當小三,楊女即與李男分手,李男為求復合,偽造離婚協議書,楊女誤認李男已離婚恢復交往。

由於李妻委託徵信社調查,發現兩人持續往來,蒐證後將資料寄到楊女上班地點,楊女才知離婚協議書是假的,隨即與李男斷絕往來。

但李男不死心,又誆稱法院已經判決離婚,還花4萬元找人將身分證配偶欄變造成空白,楊女以為他已離婚,兩人再度交往,且在去年6月公開宴客結婚,去年底產下一女,直到今年2月,李妻控告兩人妨害家庭,楊女才知又受騙。

楊女堅稱不知李男未離婚,她對檢察官說:「結婚時,我的父母親友都到場,男方是李男的乾爹到場。

兩人沒辦登記是因為,李男說他父親沒答應;小孩生下來了,要報戶口,他還是說結婚要問過他父親才可以。」她說直到今年要開庭的前一天,李男告訴她被告妨害婚姻要出庭,她才知李男未離婚,李妻受訪時無奈地說:「她不可能不知道,我一再告訴她,我的丈夫沒有離婚。」

由於李男提出偽造的離婚協議書和身分證為證,檢察官認為楊女應是認為李男已離婚,才公開結婚宴請親友,所以應無妨害家庭犯意,將楊女不起訴處分。至於李、楊雖有公開宴客結婚,但律師表示,因為兩人並未辦理結婚登記,故婚姻無效,也不觸犯重婚罪。

立達點評

介入他人感情的「小三」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自願性的,明知道對方已婚,卻仍然不排斥對方的追求,或是自己追求對方,這種人可能是道德感相對低落,也比較多屬於玩玩性質的;而另一種非自願性的,通常都是被對方的甜言蜜語欺騙,以為對方單身卻意外成為了小三,這種人常常在發現時卻早已陷入了愛情之中,但如果道德感強烈的話,經旁人勸說後就能夠馬上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