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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愛還是最美,幫打手槍無罪?

(發佈時間:2015-01-06 17:05:46)

  某王姓女子和已婚的王姓男子是國中時的舊識,兩人因緣際會下再度重逢,一句「妳好嗎?」重溫了求學時期的曖昧時光,兩人之後相約泡溫泉敘舊,又在幾分酒意下,擁抱愛撫及口交並且互相表明好感,交往甚密的兩人引起王男的妻子懷疑,於是委託徵信社介入調查,徵信社業者在王男生日當天,目擊王男和王女相約到北市北投一間溫泉旅館過夜,於是馬上通知王妻到場抓姦,控告兩人通姦罪及索討20萬和解金。
  經檢方調查後,王女坦承當天和王男有擁抱,並且幫王男打手槍,但因她骨盆腔發炎,於是沒有和王男發生性行為,加上王妻表示,她和王女曾達成和解,但因王女未賠償,她才選擇提告。
  檢方認為,被告兩人所為雖逾越已婚男女行為分際,但無直接證據證明兩人有性器接合的姦淫行為,與通姦罪構成要件不符,因此皆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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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達點評

  人說舊愛還是最美,每個男人心中都有一個忘不了的沈家宜,儘管已經有了另一半,但久別重逢天雷勾動地火時,誰會記得還有一個人在等著你回家呢?小心,別因此而觸犯到法律上的問題了。此案例中因為女方剛好不方便從事性行為,才免於遭到通姦罪的起訴,不然兩人可能因一晌貪歡而雙雙入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