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友不堪其擾悔婚 女求償200萬元未果

小男友不堪其擾悔婚 女求償200萬元未果

34歲的羅姓女子日前向新竹地院訴請賠償200萬元,控訴小他8歲的陳姓男友悔婚違約2次,但小男友卻反控她不斷騷擾,最後法官判給羅女30萬、小男友5萬元。

這名羅姓美容師表示,在101年與小她8歲的男友交往,男友要求每周必續發生關係2到3次,原本預計隔年春分新房裝潢好就完婚,未料男友隔年3月突然搬家,因找不到人導致她失眠、體重驟降並且引發憂鬱症。

隔年11月時,羅女雇用了徵信社協助調查男友下落,找到人後陳男也簽麗了切結書保證103年農曆年前將會履行婚約,否則願賠償200萬元精神損失金。

得知被控告的陳男也表達不滿,並且反控羅女透過徵信社跟蹤到他的住所,並且被帶到羅女住處還反鎖屋內被限制行動自由的情況下,羅女逼迫他簽下切結書。

羅女還常常發簡訊說要以死威脅、瘋狂打電話的舉動讓他不堪其擾,長期處在精神飽受折磨的情況,因此訴請法官將200萬元罰鍰"兩相抵銷"。

而法官則是認為,羅女雖然精神上受到折磨,卻以高額賠償金企圖控制陳男結婚,違反善良風俗而判無效;陳男雖請求相互抵消,但也飽受不少騷擾,因此判決精神撫慰金給羅女30萬元、陳男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