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偷吃女房客,3間上億房產賠給妻

富商偷吃女房客,3間上億房產賠給妻

高雄市鄭姓富商擁有多間房產,日前出租一間房供呂姓女子做生意,進而兩人相約到旅館開房間,被鄭妻偕同徵信社入房「抓猴」成功,鄭男同意簽署和解書,願把三間近億元房產給妻,事後反悔挨告,高雄地院判鄭男須履行合約。

鄭妻委託徵信社調查,查出老公與呂女曾瞞著她一起前往中國旅遊,甚至共睡一房。

不久後,鄭男和呂女又相約投宿基隆市長榮桂冠酒店,當場被徵信社業者會同警方查獲,鄭男自願簽訂和解契約,同意把明華路、天祥路各一間房子全部產權,及明華路另一間房子的一半產權,移轉登記到妻子的名下,但鄭男事後反悔,稱遭妻威脅下逼簽和解書,主張依法無效。

承辦法官指出,據當日拍攝照片、光碟內容,未見鄭妻有何脅迫舉動,鄭男又提不出證據,於是判他敗訴。

立達點評

外遇後答應把房產給妻子竟然還反悔?敢做敢當、花錢消災的道理也不懂,可見這個男人實在不值得,如果夫妻間沒有孩子的牽絆,立達覺得應該可以離一離了。另外也要提醒大家,在簽定和解書時,一定要有人在場作證,或是拍攝簽署過程,以免日後發生糾紛時無法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