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不出百萬和解金,小王反控人夫恐嚇

付不出百萬和解金,小王反控人夫恐嚇

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懷疑老闆與妻子有染並同居,於是委託徵信社抓姦,當日陳男與徵信社等人衝入台中市兩人同居處欲捉姦,雖見兩人衣冠整齊,但是雙方仍然鬧到派出所。

經雙方溝通協調後,被指通姦的老闆在派出所內簽下一張100萬元的本票,陳男則於當天與妻離婚。但事後老闆付不出本票,陳男憤而控告前妻與老闆通姦,老闆則反咬陳男侵入住宅、在租屋處強暴脅迫逼簽本票。

台中地檢署調查發現,老闆雖與員工妻子有同居事實,但被控通姦部分因為證據不足,老闆獲不起訴處分。而陳男被控逼簽本票部分,因警員證稱雙方簽本票地點是在警察局,且是雙方協議後簽署,無強暴脅迫,陳男也獲不起訴處分。

不過檢方認為,老闆明知陳男並未逼簽本票,卻誣告陳男,因此將老闆依誣告罪起訴,老闆將最高可判刑7年。至於陳男逼簽本票部分雖不起訴,但他與徵信社人員強行進入老闆與前妻同居處,已被依侵入住宅罪判處拘役59天,徵信社人員則判刑三個月。

立達點評

有經驗的徵信社都知道,抓姦後如果要和解時,一定要有警方在旁見證對方簽署本票,以免事後反遭控訴,或是對方耍賴不付錢的窘境。而抓姦行動時,也一定要偕同警方一同前往,才不會到最後反而惹罪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