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科學真的科學嗎?犯罪剖繪理論的軟肋

有人會把犯罪剖繪歸在行為科學下面,但接下來就有很多問題…第一個就是「行為科學真的科學嗎?」、再著,犯罪剖繪何德何能算在行為科學下面?還有還有…犯罪剖繪本身真的可靠嗎?適用於法庭嗎?不光是立達徵信社相當好奇,在美國也有相當多的討論,讓這門實戰性質強烈的技術有更多面向的討論。
行為科學可以說是跨領域合作下的產物,在20世紀30年代開始,結合心理學、社會學、社會心理學、人類學等各種學科,整體來說就是想以科學檢驗的方式理解人類的行為,人類的行為有規律可循嗎?是甚麼理由掌控人類的行動?這些都是行為科學想知道的東西。
但是行為科學跟要求可反覆驗證、且不受操作者限定的真正科學還是有段距離,不管誰去做實驗,鈉碰到水都會爆炸,但同樣的演講台詞,不同人講卻有不同的效果。此外,人並非純理性的生物,現實中時間有限,也不可能讓人思考出完美決策,而人的好惡更是難以100%測知,種種內外原因讓行為科學的測知相對困難。儘管日前開始有大數據的輔助,但跟嚴謹的科學定義還是有所差距。
回到「犯罪剖繪」,這門技術的核心是想理解窮凶惡極犯人的動機,當然也是想理解人類的「行為」。所以算在行為科學的範疇中確實沒有問題。在犯罪剖繪這項技術成形前,FBI所有討論幾乎都落在「行為科學組」-顧名思義,就是想用各種學科的方式來理解犯人的犯罪動機。組名都這樣取,犯罪剖繪行為科學會被想在一起可說是一點都不奇怪。繼承自行為科學領域的特色,是真科學還是偽科學這點常常招致非議。

犯罪剖繪行為科學

後勤行為科學組催生的實戰技巧

FBI的行為科學組並非在前線衝鋒陷陣的單位,所以基本上這些探員是不配槍的,這單位主要負責是…教學,吸收心理學、社會學、犯罪學等各式各樣領域的技術,提升調查單位辦案的效能。但是在胡佛當FBI局長時,犯罪剖繪不但還沒成形,甚至可以說這樣的觀念是被鄙視的。傳統辦案者重視苦幹實幹,「行為科學」對這些老資歷的調查者而言既不科學又不實際,反而比較偏向靈學、靈媒辦案,想要「討論」行為科學這塊的人,不能留下文書類的證明,因為這會丟調查局的臉。所以一開始行為科學組的教師都只能以口頭諮詢的方式進行。也幫助警察逮到不少案件的真兇。不過一開始比較偏講師個人成就,但隨著時間演進,這項技術變得更加嚴謹。也催生了犯罪剖繪。
可以看到…犯罪剖繪的產生不是在「學界討論」下成形,而是在實務界不斷運用學術概念下誕生的技巧。他本來就不是科學,而是基於大量數據與分類,並加入了主觀評估下的技術。所以對於異常的連續殺人犯特別有用。
從FBI後勤單位竟然產生出那麼實戰意味強的方式,想想也實在是饒富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