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法律一般不會想要了解

我們從來沒想過我們會走到離婚的地步,也沒有人希望會發生這種事,更不會去觸這個霉頭,對吧?

所以在結婚時,不會去了解離婚法律,或是離婚相關注意事項。

婚姻狀況已經無法繼續維持,這段婚姻期間,必定是發生了很多事情,讓你不得不簽字離婚,離婚未必不好,對於有家暴問題的婚姻關係,又何嘗不是一種解脫,可以免受身心之痛,以及家暴壓力的環境,整天活在恐懼中來的好。

離婚,對於有第三者介入的家庭來說,這也是一種方式,好與不好,難以下斷言,但是外遇了,想要改邪歸正,是需要時間證明,但一旦習慣外遇的人,這種偷情感覺,很難戒。

什麼狀態可以離婚,離婚法律中,以下十項可以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者

二、與配偶以外的人,在雙方合意之下發生性交行為

三、遭受配偶虐待

四、受到配偶的直系親屬的虐待

五、配偶惡意遺棄他方

六、配偶有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症

八、重大不治的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超過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遭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確定

若是有前十項以外的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是可以向法院請求離婚。

立達徵信社就常被問,那夫妻分居,可以訴請離婚嗎?

單純以分居為理由,是無法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因為離婚法律條文中,並沒有包括分居。

但以惡意遺棄,也是屬於夫妻分居的情況,這部分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請求的。

離婚法律一般不會想要了解

想打一場勝仗得先了解法律

張小姐原本想與許先生共組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但是張女不知道原來許男家是流氓世家,公婆動不動就以三字經說話,家裡經常來一堆人來家裡喝酒,甚至有時候吵起架來就動手動腳,有一天,許男心情不好,就拿張女出氣,張女被打得受不了之後,跑到警察局報案,結果警方就草草了案,認為是一般夫妻不和吵架。

沒過多久,許男又打張女,甚至放話說要殺她全家,她不得已之下帶著小孩投靠姊姊,張女想要離婚,但是沒什麼錢請律師,能怎麼做?

立達徵信社認為,離家之前遭受到家暴的事實,如果有物證或是人證,可以證明確實因為家暴才離家,原則上是可以請求法官判決離婚,如果無法證明,可能會遭到駁回。

若能證明造成離婚的過失責任是先生所為,孩子的監護權是可以判給張女,不過立達徵信社還是建議,先想辦法蒐集證據,越完整當然越好,這樣提出的離婚訴訟可以達到勝訴的目的。

想知道更多離婚法律相關事宜,歡迎與立達徵信社聯繫,離婚是很需要離婚法律知識來協助的,懂法律才可以打勝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