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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著完好共眠不算通姦?

(發佈時間:2015-01-06 17:05:46)

  某林姓男子和林姓女子交往後經常夜不歸家,林男的妻子張女心中起疑,於是搜查先生的物品,發現先生隨身攜帶的一串鑰匙中,竟然還有一串不知名的鑰匙,因此認定為小三家的鑰匙,遂委託徵信社協助,複製鑰匙並準備抓姦,雖然最後她逮到了丈夫與林女同床共眠,仍舊沒能將兩人定罪。
  原來,張女帶著複製鑰匙和徵信社人員破門而入時,丈夫與林女正躺在床上甜蜜入眠,兩人皆穿著睡衣而並非赤裸身體,也沒有發生過性行為的證據。元配不僅沒能適時抓姦在床,還反遭小三指控侵入住宅。
  新北地檢署偵查庭調查時,疑有姦情的林姓男子與林姓女子撤銷對大老婆的妨害秘密、侵入住宅等指控,張女當時則表示「要回去想一想」,並未撤告,最後她仍堅持對先生提出傷害、妨害家庭告訴,也對小三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新北地檢署認為,男女同床共眠固然不妥也有違倫理規範,但大老婆抓姦不成、現場遺留的衛生紙等證物又不能證明兩人有通姦事實,只能將關係曖昧的兩人處分不起訴,而張女對先生提起的傷害告訴,則於調查後再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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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達點評

  抓姦在床最重要的就是時間點了,如果兩人只是「蓋棉被純聊天」身上衣服都穿得好好的,那就無法以通姦罪起訴,還有可能被告妨害秘密及侵入住宅等罪狀。立達在這方面有豐富的經驗、專業的團隊,絕對可以精準的拿捏破門的時間點,讓你安心掌握通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