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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試內衣?通姦罪無法起訴

(發佈時間:2015-01-06 17:05:46)

  北市一名唐姓男子與蔡姓女子相約開房間,遭妻子委託的徵信社人員逮個正著,挨告通姦罪,但唐蔡兩人皆否認發生性行為,蔡女辯稱因向唐購買調整型內衣,才開房間試穿內衣,台北地檢署雖認為兩人關係非比尋常,但查無發生性行為的證據,於是處分兩人不起訴。
  檢方指出,唐男元配懷疑丈夫外遇,因此委託徵信社跟拍丈夫,果然拍下丈夫與蔡女逛街的親暱照片,而後徵信社人員甚至發現唐男與蔡女到北市松江路一處飯店開房間,隨即通報唐男元配並報警處理。旅館人員拒絕徵信社入內蒐證,警方到場後也未在房內發現任何可疑跡證,但唐男元配仍堅持控告丈夫與蔡女通姦罪。
  檢察官調查,兩人當天在房內足足待了四個小時,但兩人都無法解釋為何大費周章開房間試穿內衣,雖然諸多證據都指向兩人關係匪淺,但沒有任何具體證據證明兩人確實在飯店內發生過性行為,於是並未構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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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達點評

  抓姦的地點也會影響任務的困難度,如果抓姦地點是在旅館,又分為高級的旅館和一般的旅館,一般的旅館或許很容易就可以進入,但是高級一點的旅館可能會有所謂的防抓姦措施,可能是秘密走道,又或是請保全阻擋,這些都是抓姦能否成功的關鍵。立達在抓姦這方面的經驗豐富,對於各式各樣的防抓姦措施也都有深入的研究,相信如果我們接受了委託,就一定可以達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