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邊人出軌對象是同性!還能依侵害配偶權求償嗎?
專業辦案透明價位 24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小晴最近察覺丈夫的行為出現明顯異常,不僅行蹤變得難以掌握,還經常鬼鬼祟祟地接聽電話,一發現她靠近便刻意壓低聲音,甚至迅速掛斷。每當她試著關心、詢問,丈夫總是敷衍帶過,推說只是工作上的瑣事,不願正面回應。這樣反常的態度,讓小晴心中的不安與懷疑日益加深。
為了釐清真相,小晴最終決定委託徵信社進行調查。經過專業人員多日跟蹤、明察暗訪,卻始終未發現有可疑女子出現在丈夫身邊。正當徵信社人員與小晴都對這樣的結果感到困惑不解時,卻在某次跟蹤行動中意外發現,丈夫竟與一名年輕男子一同進入汽車旅館,並發生性行為。
當小晴得知丈夫的外遇對象竟然是一名男性時,內心更是遭受雙重打擊。除了對丈夫背叛婚姻感到晴天霹靂之外,對於外遇對象的性別更是難以接受,只能頻頻搖頭、喃喃自語,一時之間完全無法消化這個殘酷的事實。
在情緒稍微平復後,小晴決定循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回公道,向法院提出告訴,控告丈夫與該名年輕男子涉犯通姦罪,然而最終仍遭法院駁回,未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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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出軌為何不能提告通姦罪?法律真相完整解析
在通姦罪仍存在於刑法體系的年代,許多民眾普遍認為,只要配偶發生婚外性行為,無論對象是異性或同性,都可以依法提告通姦。然而在實務運作上,法院對通姦罪的構成要件其實有相當嚴格的法律定義,而「同性出軌」在多數情況下,並不符合當時刑法所認定的通姦犯罪要件。因此,即便婚姻確實遭受背叛,往往仍無法成功追究刑事責任。
依照過去刑法第239條的規定,通姦罪成立的前提,必須是「已婚者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且該性行為必須符合傳統法律對於性交行為的定義。實務見解長期認為,通姦罪所指的性行為,是以「異性間的性交行為」作為核心構成要件。這樣的法律架構,本身建立在異性婚姻制度與生育觀念之上,並未將同性間的性行為納入刑法通姦罪的處罰範圍。
因此,即便已婚者與同性發生親密關係,甚至長期維持性伴侶關係,在當時的刑事法律體系中,仍難以構成通姦罪。換言之,法律並非否認這類行為對婚姻所造成的傷害,而是因為刑法對通姦罪的構成要件採取高度形式化的解釋,使得同性間的性行為無法被納入該罪名的適用範圍。
這也是為何在過去的司法實務中,不少當事人即使掌握配偶與同性外遇的明確證據,仍然無法成功提告通姦,最終只能面對不起訴或無罪判決的結果。對當事人而言,這樣的落差往往帶來極大的心理衝擊,一方面承受婚姻背叛的痛苦,另一方面卻發現法律無法提供刑事制裁的途徑。
同性出軌能告嗎?侵害配偶權求償法律實務重點說明
隨著社會價值與婚姻觀念的轉變,國家對於婚姻衝突的處理方式,也逐漸從刑事制裁轉向民事救濟。通姦罪之所以走向除罪化,主要原因在於刑法作為國家最嚴厲的處罰手段,本質上應僅用於維護社會公共秩序與重大法益,而不宜過度介入個人情感與家庭關係。
婚姻中的背叛固然令人痛苦,但是否應以刑罰處理親密關係中的道德問題,長期以來便存在高度爭議。加上實務上通姦案件蒐證困難、執法爭議不斷,往往衍生更多隱私侵害與社會成本,使刑事追訴機制逐漸被認為不符比例原則與現代法治精神。
因此,在通姦除罪化後,法律並未否認婚外情對婚姻所造成的傷害,而是選擇將婚姻衝突回歸民事法律體系處理,讓受害配偶得以透過民法途徑為自身權益尋求救濟。現行民法仍明確保障婚姻關係中的配偶權,當第三者或配偶一方的行為已實質破壞婚姻關係的忠誠義務與安定基礎,即可能構成侵權行為,受害配偶得依法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也正因如此,即便外遇對象為同性,只要行為已逾越正常社交界線,形成具有親密性、排他性與情感依附的不正當關係,並對婚姻造成實質破壞,仍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同性出軌不再涉及刑事責任,卻並不等於免除民事責任,受害配偶仍可循民事途徑主張權利,為自己爭取應有的尊嚴與補償。
在現行法律架構下,真正重要的已不再是「能不能告刑事」,而是如何透過正確的蒐證方式與法律策略,站在對自己最有利的位置,為婚姻所受的傷害討回公道。
外遇蒐證找立達|侵害配偶權與離婚法律支援專業團隊
當婚姻出現第三者介入,對當事人而言,往往不只是情感上的背叛,更牽動離婚條件、財產分配、子女安排與法律責任等一連串重大問題。許多人在發現伴侶外遇後,第一時間陷入憤怒與不安,卻不知道該如何蒐證、是否該攤牌,更不清楚自己的法律權益是否已經受到影響。
立達徵信社長年處理各類婚姻外遇案件,深知外遇問題的關鍵不在情緒,而在策略。無論外遇對象是異性或同性,只要行為已實質破壞婚姻關係的忠誠義務,皆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受害配偶依法仍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立達提供從外遇調查、合法蒐證、談判協商到法律銜接的一條龍整合服務,協助當事人站在正確的方向上,為自己爭取最有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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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項目 | 服務說明 |
| 外遇調查與行蹤蒐證 | 針對配偶行蹤、交友情況進行合法調查,蒐集可被法院採信的外遇證據,無論對象為異性或同性,皆可作為後續法律行動的重要基礎。 |
| 合法蒐證規劃 | 依個案狀況規劃最合適的蒐證方向,包含通訊互動、親密往來、行蹤模式與關係證據鏈建立,確保證據合法、完整、可用。 |
| 談判協商 | 協助規劃攤牌時機,於現場提供談判與情緒控場支援,爭取切結、停止往來、離婚條件或有利協商空間。 |
| 離婚諮詢與協助 | 提供離婚程序說明、條件評估、離婚協議書草擬協助,並依需求引薦合作律師,保障當事人權益。 |
| 侵害配偶權求償 | 評估外遇行為是否已構成侵害配偶權,協助整理證據資料,規劃求償方向與策略。同時引薦合作律師,助客戶依法求償。 |
| 法律顧問與律師銜接 | 團隊配置法律顧問,並與合作律師事務所密切配合,提供完整法律諮詢與後續訴訟支援。 |
| 感情挽回與關係修復 | 若當事人希望修復婚姻,立達團隊可提供專業評估與策略建議,協助釐清是否具備挽回條件。 |
許多人誤以為,若外遇對象是同性,可能會影響求償權益,甚至懷疑是否還有法律救濟的空間。事實上,民法關注的從來不是第三者的性別,而是相關行為是否已實質破壞婚姻關係的安定與忠誠義務。只要外遇行為已逾越正常社交界線,形成具有親密性、排他性與情感依附的不正當關係,無論對象為異性或同性,皆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受害配偶依法仍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無論您正面臨的是異性外遇或同性出軌問題,立達徵信社都將站在您身旁,陪您走過最艱難的時刻。如需進一步諮詢,歡迎致電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0800-25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