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日記?文學創作?通姦不起訴

二.外遇日記?文學創作?通姦不起訴

專業辦案透明價位 24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

1.陳姓台商返台後發現王姓妻子日記內多一了個「老公」的詞彙, 張姓男子還冒充是她的丈夫跟妻子前去墮胎,因而控告張與王妨害家庭、偽造文書,但王辯稱日記內容只是「文學創作」,因為不滿陳姓台商在大陸有包二奶而拿掉陳的小孩來氣丈夫,兩人只被檢方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妨害家庭則獲不起訴。
檢方指出,王姓妻子去年墮胎時,陪同的張姓男子假冒是她的陳姓丈夫,在墮胎同意書上簽名,兩人觸犯偽造文書罪;而日記內的「老公」不是陳姓丈夫,強調日記只是「文學創作」,不是實際發生的事,檢方雖然懷疑張、王兩人通姦,卻因胎兒檢體早就丟棄,加上胎兒是誰生的,夫妻各說各話,張姓男子則否認和王姓妻子發生性關係,並無確鑿證據證明兩人通姦,才獲不起訴。 立達徵信社竭誠歡迎您 讓我們幫助您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