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外遇無罪?刑法廢除對徵信社有影響嗎?

爭議多年通姦罪除化問題,今終於釋憲宣布結果

2020年5月29日歷經18年重新釋憲,今宣布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

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對憲法第22條所保障性自主權之限制,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於此範圍內,本院釋字第554號解釋應予變更。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但刑法第239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有違,且因刑法第239條規定業經本解釋宣告違憲失效而失所依附,故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通姦罪為何違憲?支持方與反對方意見為何?

長年來絕大多數人都以「通姦罪」作為婚姻的一大保障,根據最近一次由法務部提供的資料也顯示有近八成五的民眾反對廢除通姦罪,但今日仍因違憲宣告失效,面對大法官的釋憲,我們先讓大家了解為何會有此爭議,通姦罪除化支持方與反對方各自的意見表態。

🔷支持除罪化:

🔸認為通姦罪立法原意是為保障婚姻的忠貞,但感情結束即是結束,並不會因為刑法而修復感情,何況私人感情與公共利益毫無關係,確實不須透過公權力介入。
🔸有時候第三者是無辜的、毫不知情的,卻因為通姦罪吃上官司,而出軌者卻可透過個別撤告而無事。
🔸世界上多數國家已廢除通姦罪,外遇可透過拉高民事賠償解決,何需以刑法傷害人權並徒增雙方仇恨。
再來,一起看看不支持方式怎麼說的吧!

🔷不支持除罪化:

🔸認為通姦罪去除對於被害人無疑是沒保障的,對方是少了刑法上的責任,而被害者可能會因為蒐證等行為遭到提告,相當不合理。
🔸必須有完整配套措施且修改現有民法條件,再來廢除刑法通姦罪,否則對被害人來說是極為沒保障的。
🔸雖然無法完全規範人不出軌,但至少能讓有心無膽的人不敢越界。

通姦罪的廢除對徵信社有影響嗎?

通姦罪的廢除對徵信社有影響嗎?

從業徵信社十多年的業者謝智博表示,他認為通姦罪釋憲可被視為民主社會的一大進步,但從民意與輿論就可得知除罪後可能會造成社會人心不安,畢竟中西方國情差異加上文化歷史脈絡不同,倘若只是因為違憲就要釋憲,而不去剖析為何多數民眾仍舊希望通姦罪存在的背後主因,斷然釋憲只會操之過急造成社會動盪。

「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第一項)

而今日的焦點新聞「通姦罪廢除」對徵信社究竟有沒有影響?(第二項)

是的,肯定有,畢竟扣除刑罰責任,對許多外遇者與第三者來說無疑是鬆一口氣,很多人就詢問那少了通姦罪該怎麼辦?因為沒有刑法約束必須更加掌握住民法的責任,未來民眾更應該透過徵信社蒐證,找出配偶外遇的證據,即使對方是知名人士或是具有特殊身份如軍人、公務員...或是其不倫關係會違背社會輿論或職業倫理的...一樣還是有辦法可以制衡。

反而,以前會利用“讓小三小王坐牢”來畫唬爛的業者大概會被淘汰一堆吧。但坦若婚姻裡面如果本來就處於經濟弱勢、或相對地位弱勢的族群...就會更弱勢了...這無疑也是大家相當擔心的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