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見不如不見?離婚夫妻的常見親權問題

子女監護權委託書

【子女監護權委託書之功用】
依照立達徵信社過往的實務處理經驗…很多的婚姻紛爭,最後都歸結到「財產」、「監護權」,只要這兩點沒有處理好,未來一定還有無窮的爭議。所以,不管您是選擇「協議離婚」,還是雙方真的談不攏,只能訴諸於法庭的「判決離婚」,都一定要面對孩子的監護權問題。

而基於父母疼愛子女的天性,離婚時多會選擇「共同親權(監護權)」,這都無可厚非…但就因為這樣的選擇,在日後的實務上會發生一些問題。像是子女(特別是未成年)開戶、全民健保加退選…可能需要兩邊都同意。會離婚一定是婚姻出了某些問題,但離婚後還要動輒聯絡對方…就不是每對離婚的雙方都願意做的事了。

而「子女監護權委託書」就是這時候發揮作用,凡舉教育、財產管理、戶籍遷移、銀行開戶等行為,如事先填寫好委託書,就不用每件事都一定要當場找到對方才能做,讓本來就有點張力的離婚雙方…多了一點彈性。但是哪一些部份適合「子女監護權委託書」,就要視離婚雙方、孩子,以及專業人士三方的溝通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