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被騙怎麼收尾?刑事和解書可攻可守

刑事和解書

台灣詐欺案特多,甚至被人起了「詐騙王國」的汙名,而政府機關近年來也大力掃蕩,接連破獲不少詐騙集團(道上兄弟通常稱之為「桶子」)。除了一般刑事的調查外,通常法官也會衡量詐騙者是否跟被害人「和解」,但立達徵信社要提醒大家-有些民眾誤以為「和解」就是「不追究」,甚至讓對方全身而返,這樣的觀念都是錯的喔!!

【刑事和解書(債權債務)之用途與問題】
1.拿回被騙款項
被騙錢,甚麼事最重要?當然是拿回自己辛苦賺的金額囉!!所以和解最重要的部分當然就要針對「錢」的地方。如簽下和解書,就可用聲請支付命令來要求對方履行合約。

2.刑事和解書之契約內容是否可以分期?
如果雙方條件談好,刑事和解書(債權債務) 理論上是「可以」分期,看是分成兩期,或是三期以上,如果擔心對方付了一期就耍賴,也可以在和解書上加附「一期未繳,視為全部到齊」。減少對方付了一兩期就耍賴的機會。

3.和解對方就不會被判刑?
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和解與否並不會影響訴訟繫屬,但如果對方誠心悔過,法官「或許」有可能會輕判,但整體而言還是要看個案情況而定,所以不用擔心「和解對方就會被輕輕放過」。

4.我可以在和解書上獅子大開口,要求對方賠償好幾倍的金額嗎?
當然是不行的,有些被害者趁此機會獅子大開口,被告當然不會願意妥協,但法官不見得以「和解」與否做一切歸依,是否緩起訴、緩刑,還有很多要素要判斷。所以如果抱持著「我吃定對方,我要趁機大撈一筆」心態的人,恐怕要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