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監護權一樣要承擔孩子的扶養費!別缺席孩子的成長

扶養費協議書

【扶養費協議書之功用】
每對夫妻要面對的課題不一樣,但一般來說都會面臨「經濟」、「孩子」兩大問題,而「扶養費協議書」就是針對「離婚後孩子的教育費、扶養費等金額」作協議。以立達徵信社從業多年的角度來看,離婚雙方不見得就是老死不相往來,特別是有孩子的情況下更是如此,如何把種種問題事先協議好,避免後續爭議,考驗著離婚雙方的智慧。

【關於扶養費協議書的小知識】
1.有監護權的人才要承擔扶養費?
當然不是,監護權跟扶養費獨立存在,沒有監護權的一方依然有承擔扶養費的義務。從人情義理的角度來看,孩子是夫妻愛的結晶,就算離婚了…沒道理其中一方不負擔吧?

2.扶養費要計算到甚麼時候呢?
父母雙方均需負擔孩子扶養,直到成年(民法的成年20歲)為止。

3.扶養費要給多少才適當?某一方可以獅子大開口嗎?
怎樣才叫「適當」…因人而異,如果是高社經地位的職業,扶養費一個月給個幾十萬、幾百萬也不成問題,但如果是一般收入的家庭,離婚後要求孩子的扶養費要一個月10萬20萬,這無疑是無法達到的金額。如果不是甚麼家財萬貫的名人,通常會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的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作參考。實務上也會依照上述統計資料為基準,所以如果想要每天帶孩子吃大餐、每個月出國、或是刻意念明星學校、上昂貴的補習班,恐怕是站不住腳的。不過,如果超過一般基準的扶養費是合理的要求,一樣可以舉證要求對方分擔。所以扶養費協議書研擬時可得仔細考慮一下喔。

4.離婚時說自己不要扶養費,事後發生變故可以反悔嗎?
可以!依據民法1084-2以及1116-2,可向對方請求給予扶養費用。

5.一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那我可以一次要到成年為止的錢嗎?
理論上可以,但實務上通常是強制執行6至10期,不然一次收到成年前的費用對方恐怕也付不出來。

※每對夫妻的狀況不同,如果擔心離婚協議書、扶養費協議書不夠嚴謹,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