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不想當便宜老爸,關於私生子

家事起訴狀(請求否認婚生子女)

「請求否認婚生子女」的爭議常出現在「遺產」的繼承上,畢竟多一個繼承者,就多了一個人瓜分財產,也正因如此,部分家事起訴狀(請求否認婚生子女) 就是針對類似的紛爭。依照民法1062條規定「子女出生回溯181天至302天為受胎期間」。再依照民法1063調「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由此推定到底孩子是誰的婚生子女。

【家事起訴狀(請求否認婚生子女)的適用時機】
1.太太外遇生子
依照民法1063條第二項「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除非是特殊原因,不然一般男人都不想做便宜老爸吧?
2.夫妻分居許久,太太在分居期間懷孕生子
可能是感情不睦、可能是家暴、也可能真的相處不來,後來的孩子儘管在法律上屬丈夫的婚生子女,但一般都會「請求否認婚生子女」。
3.遺產繼承
法律上,非婚生子女對生父的遺產原則上「不能」繼承,就算DNA鑑定有親子關係,一樣不行。涉及到錢的問題,也難怪會有否認婚生子女的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