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非婚生轉成婚生,請求認領子女

家事起訴狀(請求認領子女)

【家事起訴狀(請求認領子女)之功用】
社會風氣的轉變,男女關係也日趨複雜,如果是婚姻狀態下生子,這屬法律上的「婚生子女」,自無太大疑義,但如果不是在婚姻狀態下發生性關係而生子,這種的就是「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傳統民眾會講到的「私生子/女」。差一個婚姻狀態就差很多,這時候就是「家事起訴狀(請求認領子女) 」發揮作用的時候了!!

依照現行法律,非婚生子女如要與生父成為法律上的父子關係,有兩種方式可以實行:
1.生母與生父結婚,非婚生子女自可順理成章轉成婚生子女
2.認領,又可分為生父任意認領(主動認領)以及生父強制認領 (被請求認領),前者是生父釋出善意,如非婚生子女以及生母不反對,自無太大問題;後者則是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法定代理人向生父要求。主動認領,自然而然,沒有太大問題;強制認領則有時間限制,不是想要生父認領就隨時都能做,宜特別注意。

【家事起訴狀(請求認領子女)之期限】
有兩個時間點,一者是生母可在孩子出生後7年內向法院訴請;二者是孩子成年後兩年內由孩子自行提起相關之訴。

※本篇文章依據現行法規撰文,援引法規如有變動,請以最新法規為準,或是與專業律師討論

【家事起訴狀(請求認領子女)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