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息家暴,絕對不是最好的方式

家事聲請狀(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

最近「新北肉圓爸家暴」的新聞炒得如火如荼,也讓民眾更加注意「保護令」,立達徵信社以下就為大家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的相關知識,也提醒各位朋友,如果家中有成員會家暴,也絕對不要以為「他/她只動一次手」,家暴這件事本身會養成習慣。甚至可以說是一種病,千萬不要輕忽了呢。

【家事聲請狀(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的相關小知識】
1.甚麼是「保護令」?
在家庭中遭遇暴力與虐待時,可向國家求助,由國家依照相關流程幫助被害者。

2.保護令有哪幾種呢?
依照現行體制,保護令有三種,分別是: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民眾要注意的是「緊急保護令」只有檢察官、警察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可以聲請,一般民眾如果要利用此途徑,可以最簡單便利的方式-跟警局報案,讓警方幫忙聲請。

3.誰可以提出聲請
被害人皆能提出聲請,如果被害人不方便聲請(未成年、身心障礙),可由法定代理人或三等親內親屬聲請。105年2月4號修法後,非同居情侶、同志伴侶一樣能聲請,保障的對象也更多了。 4.保護令可以達到甚麼效果呢?
1. 禁止相對人(加害人)對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 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
2. 禁止相對人(加害人)對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 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 通信或非必要的聯絡行為。
3. 命令相對人(加害人)遷出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 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的住居所,必要時還可以 禁止相對人(加害人)就該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或處 分行為(例如出賣、出租)。
4. 命令相對人(加害人)遠離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 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的住居所、學校、工作場 所或其他被害人或特定家庭成員經常出入的特定場 所特定距離。(例如要求相對人(加害人)要離開被 害人住居所或工作場所五十公尺)。
5. 定汽車、機車以及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 必需品的使用權,必要時可以命令相對人(加害人) 把它交出來給被害人。
6. 決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由當 事人一方或雙方共同擔任、行使權利或負擔義務的內 容及方法,必要時可以命令將未成年子女交給擔任監 護的一方。
7. 決定相對人(加害人)探視或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 的方式,必要時可以禁止會面交往。
8. 命令相對人(加害人)給付被害人住居所的租金或被 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
9. 命令相對人(加害人)交付被害人或特定家庭成員的 醫療、輔導、庇護所或財物損害等費用。
10. 命令相對人(加害人)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治療、輔導。
11. 命令相對人(加害人)負擔因保護令事件所生相 當的律師費用。
12. 禁止相對人(加害人)查閱被害人及受其暫時監 護之未成年子女戶籍、學籍、所得來源等相關資訊。
13. 命其他保護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及 其特定家庭成員的必要命令。

5.違反保護令會有甚麼後果呢?
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 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6.不認識的跟蹤狂讓人困擾,可以聲請保護令嗎?
如果跟對方素昧平生,甚至連名字都不知道,遑論交往或同居過,那就不適用於「保護令」,頂多只能就《社維法》處理。

7.如果對方聲請保護令,但是又外遇,這時候可以蒐證嗎?
依照立達徵信社之前的經驗,如果對方是前往賓館、摩鐵、小三小王的住所,這時候就不受保護令的限制。

※家暴不但對家庭成員造成身心的創傷,更容易扭曲孩子的心性,為了孩子,請不要讓單純的孩子在衝突與暴力下成長,善用家事聲請狀(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也是為孩子著想,如有相關蒐證需求,歡迎聯絡立達徵信社,我們同時跟專業律師合作,專業絕對讓您放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