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外遇,小三社群網站上譏笑:「通姦除罪,快用民法告我吧!」

囂張小三嗆聲「沒有通姦罪,快用民法告我」

羅姓人妻婚後發現丈夫出軌王姓女子,氣得提告兩人通姦,不料大法官在去年宣判通姦除罪,讓身為小三的王姓女子在社群軟體instagram上譏笑羅妻,更嗆聲表示:「快點用民法告我吧,刑法已經無效了喔」,這樣的行為不但激怒羅妻,更決定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賠償五十萬元,經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王女對於自己的行為毫無悔意,因此判賠四十萬元。

羅妻聲稱自己在2016年與丈夫結婚,兩人育有一子,生活原本先當恬淡幸福,但在2019年時有朋友提醒她,丈夫疑似外遇,兩人更生下一子,當時半信半疑的她到了戶政事務所調資料,經查證發現真有此事,丈夫名下真的認養了一位小男孩。

羅姓發現丈夫和王女的婚外情後,身心靈打擊相當大,一度決定直接離婚,但由於丈夫不斷道歉加上夫家人的極力慰留,讓她猶豫相當久,最後決定忍痛原諒的主因,還是為了讓孩子有個完整的家庭,沒想到王女不但未得到教訓,更在個人社群軟體instagram上譏笑羅姓女子,還表示現在沒有刑法239條的通姦罪,快用民法告我吧!

羅妻看了相當憤怒,毅然決然滿足王女的心願提告要求賠償五十萬元,王女在應訊時坦承自己和羅男交往的九個月期間,發生過18次的性行為並生下一子,原先提告的通姦罪因違憲除罪,王女意外獲得免訴,後來又大肆在網站上批判毫無悔意,經法院斟酌後宣判需賠償四十萬元作為精神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立達徵信小語

當通姦罪除罪後,很多人可能會認為民法提告不痛不癢的頂多要求判賠幾千幾萬塊,但事實上民法「侵害配偶權」或「妨害家庭」兩者所判賠的金額多寡,是和證據的力度有關,若今天能指出配偶外遇的證據是強而有力且豐富能直接確定對方罪證確鑿,那麼自然判賠的金額就能拉高,當然法院也會斟酌對方的經濟能力作為考量。

不少人對於搜羅外遇證據的能力較不純熟,不曉得哪些證據對法院來說才是夠有採信力,因此建議大家考慮委託徵信社共同協助蒐證,一方面能提供你專業的法律知識,也能直接幫助客戶進行蒐證,讓你不需要兩頭燒的擔心蒐證困難及法律後續問題。

立達徵信社也要和大眾宣導,即便沒有刑法通姦罪,也不代表你能夠外遇,台灣法律只是認為家務事沒必要透過刑法來約束,但民法仍能給予婚姻保障,透過賠償的方式,給予婚外情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