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離婚嗎 請先退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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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離婚率愈來愈高,10年來就增加1.8倍,離婚真得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嗎?怎麼樣的做決定才不會後悔?
台灣離婚人愈來愈多。根據內政部主計處之統計,1984年的粗離婚率每千人就有1對,到了2004年已經是2.8對,10年來增加了1.8倍。離婚人口也是多得驚人,在1984年只有1萬9千對,到2004年已增加到了6萬2千對。

馬偕醫院協談中心的諮商心理師、也是台北市諮商心理公會理事長之呂奕熹在做過多年的家庭諮商之後發現,現代人婚姻不如從前的穩定,來得快去得也是快,很多是在衝動之下就離婚,事後才發現了問題更多,不知到如何善後,懊悔不已。
離婚真的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嗎?在動了離婚念頭之後還可以想想哪些問題?

迷思1:再也無法處理彼此差異?

「不同於談戀愛時之浪漫和濃情蜜意,婚姻是在處理彼此差異,以及滿足對方需求與期待,」師範大學心理輔導系兼任教授-樊雪春直指婚姻之現實面,她笑稱自己愈研究就愈有心得,因為從不同個案居然是可看到一些共同性。
小到擠著一條牙膏,大到金錢使用、親子教養或者姻親的相處,每對夫妻多少都會出現差異,很多人還背負著原生家庭觀念與影響。

像電影《Kiss情人》裡,作家先生的個性浪漫,幼不拘小節,常常突發奇想,製造意外驚喜,逗得孩子是開心不已。太太卻是受母親的影響,生活很嚴謹,誘一絲不茍,對於先生製造的驚喜常潑冷水。婚前最吸引他們特質,在婚後卻以變成最大的差異─所謂的個性不合。

他們曾經吵到了谷底,冷漠以對,曾經分居,認真思考是否真要離婚。最後,兩人就各退一步,願意努力縮短彼此差異,為了孩子繼續這段婚姻。

當然,每對想離異夫妻原因為不盡相同,但是樊雪春建議,不妨從婚姻的現實面去問問自己:「引發自己或對方想離婚的最大問題和差異是什麼?這個差異是否已大到無法解決、再也走不下去?」像有一對夫妻曾為是否要接媽媽同住意見不合,互丟狠話,幾乎要分手,因為兩人都各執一詞。先生想回饋反哺之恩,太太卻對婆媳關係感到緊張,怕相處不來,兩人有極大的差異。最後,他們決定在離家500公尺處買房子給媽媽住,達到就近照顧的目的,也舒緩了妻子的焦慮。

「其實離婚或者不離婚的夫妻會碰到問題都是一樣的,只是處理方法是不太一樣」樊雪春強調。

迷思2:婚姻中以經得不到我想要的?

除了辨認彼此的差異,以及尋求可能的解決方法外,徘徊在離婚邊緣,痛苦不已之人也不妨大膽的想想:「我在這樁婚姻之中要的是什麼呢?我會努力的,有想得到我想要了嗎?」經過實際的估量,有助於澄清內心之混亂與痛苦,做出日後我不會後悔決定。

位居金融要職曉玲曾經在幾年前碰到了先生經商失敗,當時就非常的擔心家庭受到了連累,晚上焦慮到睡不著,也打定主意要離婚,離開那不爭氣先生。最後,在婚姻諮商協助之下,一層層剝開了心中的焦慮予混亂,緩去了離去之念頭。

首先,是先確認當時法律條文,確定夫妻財產分開就不會受到連累。此外,她的諮商者還會問她:「離婚之後真的能得到你要的嗎?」她就開始會想,如果和先生離婚,就會要他搬出去住,因為房子也是她的,但是兩個小孩就沒人照顧,因為那時保姆正好離職了。此外,那時候每個月才給先生兩萬元當做家用,遠比一個月5萬元的保姆費還來得少,其實是虧欠先生,而且保姆不會像先生這樣的愛小孩。

算來算去,曉玲終於看清楚了,先生除了不善經商和負債之外,他是個好爸爸也是很愛家,是她在婚姻中所最需要的,讓她無後顧的憂拚事業。因此,她就打消離婚的念頭,幾年後婚姻狀況就愈來愈好,甚至還借錢資助先生來再度創業。

世界上真的沒有完全美好和無裂痕磨擦的婚姻,哪樁婚姻不是坑坑疤疤,問自己要什麼恐怕更實際重要。即使是碰到婚姻最大的殺手─外遇,也可以回頭問問自己在婚姻裏要什麼。

像文惠面對先生外遇,心中自然充滿了痛苦和憤怒,但是看到先生對孩子愛與付出,讓她不願輕易的離婚,她自述「讓孩子好好的成長,有完整父愛,比自己的幸福還更重要。」但她的閨中密友曉玲卻是不這麼想,同樣是面對了先生外遇,她堅持要離婚,獨自扶養孩子,因為她堅持在婚姻裏忠誠是甚於一切。

迷思3:離婚會比較好?

「想像一下離婚之後的狀況,也有助於自己的審慎考慮是否要離婚,」愛家基金會執行長林秀慧也是提出建議。
比如說,有些人在離婚之後才驚覺到原本要叫爸媽的人,現在已經不能再這麼叫,心理上有很大的失落。原本是某人太太或者先生,現在以經也不是,會有情感上落差。更實際是沒有人再為自己付帳單或者是一起負擔房貸。或者是下班回家獨自一個人面對空盪盪的屋子,沒辦法天天見到小孩。

兒童福利聯盟臨床組組長宋家慧也舉例了,有些夫婦到了離婚協議的階段,被問到了:「小孩子是跟誰過年?」、「你要怎麼和孩子碰面?」,警覺到離婚之後的情況,才打消了離婚的念頭。
「離婚絕不只是要離開這個討厭之人,」林秀慧作比喻,而是要面對著法律、財務、心理、情緒和社交關係各方面的改變。

因此,不妨在動離婚念頭之後,要先找人談談。例如,透過離婚前諮商,可以釐清彼此的需要,整理混亂情緒,也許還是有調整空間。即使最後要決定離婚,也可以做好了準備,將撕裂的傷害降到了最低,諮商心理師呂奕熹的建議。

碰到特殊之情況,像是家暴,更應該做好準備才能夠離婚,而不是口頭上一直宣示要離婚,激起了丈夫更大的憤怒而遭到更大傷害,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張小帆所提醒。像是找到了救助受暴婦女的支援團體,在有安全庇護場所和計劃後才離開有暴力傾向之丈夫,才不會連累無辜家人。

張小帆也提醒,許多受虐婦女常常陷於回不回去的兩難,非外人所能體會,因她建議受虐婦女不妨思考以下幾個問題,再來決定是否繼續這段婚姻,像是「希望先生有什麼改變?」、「對方是否真的有意願改變?」、「回去之後會有什麼好處?不回去又會有什麼好處?」

如果真決定要離婚,宋家慧的建議,也不妨進一步尋求離婚協議作商談,討論孩子監護權和探視權,而不需要上法院劍拔弩張,加深彼此的仇恨與誤會,「夫妻兩人就算走不下去,也不要影響父母角色與親職能力。」她提醒。
相愛容易而相處難,如果真的處不下去,想要逃離圍城,也要好好考慮後續問題才能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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