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業者監聽丈夫,妻吃上官司

助業者監聽丈夫,妻吃上官司

偷另一半的手機或偷開車給徵信社業者裝跟監器材查外遇,小心吃官司!高雄地檢署偵辦非法監聽案,昨約談大愛徵信社業務經理楊品鑫、通信業者徐恭瓊兩人,訊後分別以三萬、五萬元交保,而一名被竊聽的男子告妻子涉妨害秘密,她因此被列為被告。

檢方昨搜索大愛徵信高雄總公司、五名被監聽者住處,搜出錄音、監視設備。

發現監聽監視手法包括將威寶電信的視訊手機改裝,裝在住家燈具內,只要委託人打電話到該手機就可看到屋內情形;或由委託人偷欲監聽者的手機SIM卡給業者,徵信社業者將木馬程式植入SIM卡監聽;或偷開車到徵信公司,在車上冷氣出風口裝設有竊錄、定位功能竊聽器。

一名被監聽男子怒告太太涉及妨害秘密,因妨害秘密罪屬告訴乃論,檢方將他太太列為被告。在外的行為。位於台中市中港路的女人國際徵信則堅稱,不曾接過鄭女委託的案子,該公司與本案無關。

立達點評

徵信社業者利用非法手段竊聽他人,有可能會觸犯到《刑法》上的妨害秘密罪,甚至可能波及到委託人,但也有檢察官認為通姦行為本來就難以舉證,於是被背叛的一方為了保護婚姻所做的蒐證行為,應優於配偶的隱私權,故認為此舉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