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書有甚麼真實之效力

專業辦案透明價位 24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

婚前協議書之權益由婚前徵信公司協助
至於婚前協議,在法律上效力可能是無效而且有很大的爭議,因為關於接下來面臨離婚之時,所要談論的有關贍養費給付以及子女監護權,在離婚協議書上面都可以註明,在結婚之前就談到這部分的問題,似乎違背婚姻純潔的本質,法律上是不成立。

而財產方面得視妳自身之狀況來衡量,若是經濟狀況男方優越於女方,女方是家庭主婦身分,可能採聯合財產制會比較利於女方,若是女方本身財產多於男方,倒是可以在結婚之後就去法院辦分別財產制,以保障自己權利,但條件是必須夫妻二人一起去做辦登記(除非有合於民法第1010條規定之特殊狀況),女方是家庭主婦當然也是可以去辦分別財產登記,但若本身名下無財產,去辦登記又會有什麼意義呢?除非是男方要求女方去辦理,目的為了是要保護男方自己名下財產,女方也可以拒絕,因為一旦辦過登記後,以後各人名下財產,對方都無法要求分配。

註:根據第1010條所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時,法院因為夫妻一方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的財產制,不必與兩人一起前往作辦理登記:

夫妻之一方依法應該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之時。
夫妻之一方為財產上處分,依法應得他方之同意,而且他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之時。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原有財產,管理顯然有不當,經由他方請求改善而不改善時。
夫妻難於維持其共同的生活,不同居已達到六個月以上時。
有其他的重大事由時。

有效婚前協議書,應該至少符合以下的條件:

1.書面(In Writing)…婚前協議書一定要是書面,才具有法律效力。書面婚前協議書,能夠作為提供協議內容之證據,並且能協助證明雙方都了解並同意協議書之內容。

2.雙方出於自願簽字的(Signed by Both Parties)。
3.公證(Notarized)。
4.只要合理、公平、以及沒有錯誤、詐欺、壓力的情形下,簽訂書面婚前的協議書,應該具有法律約束力。可是如果某一方是被不公平方式有所的誘騙,而且簽下了婚前之協議書,或者在相當大的精神的壓力下,簽訂了婚前之協議書,該婚前協議書不具有法律之約束力。此外,違反公共政策之婚前協議書條款,法院一般都是不願意作為強制執行。

婚前協議書可以在結婚之前任何時間做簽訂。當然,最好是早在結婚儀式舉行之前就有以簽訂。這樣也可以避免出現令人懷疑是否有不恰當壓力,並且可證明雙方簽字之前,都有經過縝密考量。例如,億萬富翁在和女友步上結婚紅地毯之前一秒鐘拿出來婚前協議,並且安慰的說:「親愛的,別擔心,簽了就好啦。」這種情形極有可能被認定為詐欺、或者壓力之下簽訂的協議書。

5.有律師的代表。

6.雙方都已完全了解責任、權利、可能變通方式。
通常,簽約之雙方,總有一方在財務、法律上,會比另一方更具有知識。所以,在最後簽訂婚前協議書之前,找一個律師協助審讀、準備婚前之協議書,就成了相當重要步驟。這樣將可避免將來被法院裁定不公平、或者是過分偏袒某一方。

7.各自財務狀況都已完全讓對方知曉…應當以清單列表方式清楚列出所有的現有資產和負債。

8.本文由許俊良律師所執筆,目的是提供資訊,而並非法律建議。

9.本文未建立許俊良律師和客戶之間的關係。
如果有任何需要協助與諮詢,都歡迎撥打我們24小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

客戶評論

用戶評分

5平均來自14評論。排序依據:關聯性最高 3則

  • 評論時間

    客戶評論

  • 解決了我困擾很久的問題,方便迅速

  • 人員態度佳,蠻負責的。

  • 有耐心的公司,解決我法律諮詢問題。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