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快速離婚?協議離婚一定快於判決離婚

喜歡的人,恨不得24小時都黏在對方身上,但如果是討厭的人…恐怕連一秒都嫌多,很多夫妻想要「快速離婚」,也正是這樣的原因,但是離婚有所謂的快不快速嗎?急事緩辦,先泡杯茶讓立達徵信社為您分析~~~

如果是協議離婚….那當然可以很快,雙方事前溝通好,請兩位離婚證人親眼見聞,確認離婚雙方真意,請記得…要再三確認彼此的意思,因為一但雙方有爭議,證人是會請去作證的!!可不要拿這種事情開玩笑!!!證人、離婚協議書、相關證件,以及彼此的想法都確認清楚,基本上是一天就能解決的事。的確算是「快速離婚」。

但如果是「判決離婚」呢?雙方談不攏的情況下讓法院介入,這流程會多久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一審必須在「六個月」內結束,二審要在「三個月」內結束,不過….不要以為訴訟一定在九個月結束,實務上並沒有那麼簡單!!第一,案前有準備時間,加上雙方會到判決離婚這地步,一定是因為彼此條件談不攏的關係。一但某一方不到場,或是傳票沒送到,接下來可就有得吵了。因為某一方不到,法官再明理也無法雙邊判斷,又怎麼能期待彼此能在理性的情況下溝通呢?

二者,舉證的問題,公說公有理的情況、婆說婆有理的情況,能夠決定誰說的為真…關鍵就在於證據,同時還要依賴社工等人員的調查,加上更審等突發情況,一般拖個一兩年都是正常的情況。所以不要覺得離婚等於擺脫所有事情,如果對方有意拖延,延遲到兩年左右也不是不可能。絕對不是想像中字簽一簽就沒事了!!

想要快速離婚?協議離婚一定快於判決離婚

加速判決離婚流程?具體證據是顛撲不破真理

而在判決離婚中,有一件事情可以快速讓彼此離婚,就是某一方犯了民法1052條中的指定問題,其中又以「偷情」、「外遇」最快,一但抓到具體證據,不但能告對方通姦罪(台灣目前還沒有除罪該條),依照實務經驗,只要證據本身程序合法,效力強大,可以說是一翻兩瞪眼,沒有甚麼好反駁的。

也有人的作法是拿這些證據私下跟對方談條件,藉此拿到更多的錢或想要的條件。所以如果真的是自己受不了婚姻,寧可跟對方分手也不介意吃上通姦罪等汙名的話…倒是可以自行蒐證自己「外遇」的證據,並拒絕跟對方和解以及談條件,不過這張可說是七傷拳…也讓自己在法庭上處於被動,同時要負擔不小的賠償金。如果不是奇怪的委託人…我們通常不會建議用這招。

從上文看下來,想必聰明的朋友都知道大概怎麼做才能「快速判決離婚」了吧?如果對方有偷吃的習慣,或是正在偷吃者,利用抓姦證據,正好能給他們致命的一擊!!所以徵信社為什麼一直有市場呢?道理很簡單,專業徵信社能夠幫忙蒐集信實具體的證據,有了這些證據,委託人就立於有利的位置。有了一切法官需要的資料,想要「快速離婚」自然也不是奢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