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破門捉猴挨告,悔恨「早知就離婚」

婦破門捉猴挨告,悔恨「早知就離婚」

通姦罪成罪要件嚴格,導致多數通姦案幾乎難定罪,一名捉姦不成反被小三控告並判刑的劉女說:「早知直接離婚,不要白花錢捉姦。」但曾控告丈夫通姦的網路人氣美女史姍妮則說:「通姦若除罪化,偷腥沒在怕,離婚率又要提高了。」

劉姓女子4年前發現丈夫車上有「老公,你好猛」等字條,找徵信社查出丈夫跟年輕女護理師有染,到小三住處破門捉姦拍到兩人裸照,一審卻判兩人無罪,劉女反被小三控告侵入住宅罪,判拘役25天,還要賠償兩萬多元。

劉女懊悔說:「傻瓜才捉姦,我花兩百多萬元找徵信社,結果法院判我有罪還要賠錢,你說通姦罪保護元配,我絕不相信。」回憶捉姦過程她啜泣說:「那時很氣丈夫背叛我,又怕捉姦會失去家庭,每天天人交戰很想死。」

  

擁有傲人身材的史姍妮,前年控告丈夫盛欽雲(資深主播盛竹如之子)與洋妞通姦敗訴,但她提告離婚卻獲准,法官還判盛欽雲要賠10萬元並分產500萬元給史女。史女感嘆:「很多女人像我一樣,愛得太傻,如果廢除通姦罪,男人更肆無忌憚欺負我們。」

不過一名出軌6年未曝光的補教業王姓男子則說:「我不在乎通姦是否除罪,會出軌是因小三願『傾聽』我,老婆沒耐性聽我說話。」與王男通姦的已婚李女則說:「忠於自己情感怎會是罪?用法律處罰通姦毫無意義。」

立達點評

通姦是否該除罪化這個議題其實就像是否該廢除死刑一般,從不同的立場來看,就會有不同的觀點。有人說每個人都有身體的自主權,不能用刑法加以限制;有人說女人需要通姦罪保障自己,避免讓小三仗勢凌人,當然我們也不打算在這裡討論誰是誰非,只希望每個人都懂得保護自己,並且保護自己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