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睡裸女,判賠妻精神損失30萬

教授睡裸女,判賠妻精神損失30萬

大學營建管理所教授謝定亞去年與上身赤裸、僅穿內褲的孟姓女子共眠,遭空姐妻子捉姦在床,卻因沒找到精液等直接證據,致謝、孟被控通姦獲不起訴。但謝妻求償精神損失四百萬元部分,台北地院認定謝、孟同床共眠且多次牽手出遊,侵害謝妻配偶權益,昨判兩人須連帶賠償謝妻三十萬元,全案可上訴。

謝定亞是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營建管理博士,七年前曾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前年四月再婚娶小他十四歲的張姓空姐,不料婚後一年就被捉姦在床。判決指出,去年謝妻發現丈夫經常藉故不回家,找徵信社調查掌握去年八月起丈夫與孟女到印尼峇里島、宜蘭等地出遊過夜。

去年十二月七日凌晨,謝妻帶警察、徵信社人員回家捉姦,赫見丈夫只穿內衣褲,和上身赤裸的孟女同床共眠,立刻錄影蒐證,謝男竟當眾臭罵妻子:「妳媽的B,妳這個爛女人!」

事後雙方大打官司,謝妻控告謝男、孟女通姦並求償四百萬元,但通姦罪因證據不足,日前兩人獲不起訴。民事部分,謝男則辯稱與孟女是衝浪認識的普通朋友,那天孟喝醉了,只好睡他家,因只有一張床,只好一起睡,絕無曖昧,還豪邁地說:「如果判孟女須賠償,我付錢!」法官認為謝男具博士學歷又身兼央大教授,應知兩人衣衫不整、同床共枕已踰越普通朋友社交分際,且兩人被拍到牽手出遊照,足證破壞謝妻婚姻,昨判兩人須連帶賠償三十萬元。

謝男另因辱罵妻子被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北院審理中。至於謝男訴請離婚、要妻返還房屋及孟女告謝妻捉姦時涉恐嚇等案,仍在偵、審中。

妻昨沮喪說:「希望一切不愉快盡早結束。」其律師賴芳玉表示,通姦罪雖不起訴,但民事判賠證明謝定亞確實違背婚姻忠誠義務,他是知名人士卻做負面示範,僅判賠三十萬元明顯偏低。

立達點評

身為教授、為人師表,就應該要知道有些事不可為,因為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是學生的圭臬。在這個事件中,雖然沒有找到通姦的確切證據,但事實也很明顯了,而教授卻仍辯稱只有一張床逼不得已才一起睡,只能說,你身為老師該有的道德觀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