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探視權的母親

失去探視權的母親

呂先生和前妻吳小姐兩人雖然已經離婚有三年了,但是兩人經常因為小孩的探視、時間問題不斷的發生爭執,目前兩個孩子都與爸爸同住,婆婆住在樓下,所以婆婆可以就近的照顧,因此也成為主照顧者。

但是另吳小姐非常生氣的事情,是當初離婚協議書上有說吳小姐可以隨時看小孩,但是離婚之後,吳小姐只要一下班之後去看孩子,但是卻經常被前婆婆冷嘲熱諷,有時還以小朋友在上才藝班、準備考試等等的理由,拒絕吳小姐探視,小朋友也曾跟吳小姐說過,爸爸管教很嚴格,有時候不給零用錢、不准吃零食、每天有寫不完的參考書,吳小姐聽了好心疼,所以探視的時候經常帶小朋友去吃好吃的東西,但是前婆婆卻認為這樣是在收買孩子的心,之後更是阻撓吳小姐前來探視。

呂先生最近開始計畫與女友結婚,想要拉近孩子與女友的關係,經常帶小孩和女友外出,當吳小姐要探視小孩卻總是撲空。小朋友之後的課業,呂先生的女友也擔起監督責任,前婆婆也總是以阿姨在教功課拒絕吳小姐探視。

吳小姐漸漸覺得自己已經沒有探視權,便打給離婚協助他的律師,將自己的狀況告訴律師,經過確認,吳小姐隨時有探視權,並協助吳小姐處理探視權部分。

經過經驗中發現,因為離婚商議糾紛,造成有一方在沒有與對方討論的情況下,將孩子帶走或是藏匿,但是這樣會造成更多的問題,同時也因此造成孩子心中的陰影,導致成長過程並不快樂。

失去探視權的母親

離婚協助與挽回婚姻

目前台灣人在面對離婚的衝突時,有些人會選擇越快越好,但是在匆忙的時候簽下離婚協議,但是離婚協議書上可以說清楚的約定,都沒有約定好,像是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贍養費、財產分配…等等,之後這些問題很有可能又會讓你們走上法院,又演變成拖延纏訟多年的官司,所以若在離婚協助上需要,可以尋求相關單位,特別是律師,是可以協助你避免之後可能發生的糾紛。

婚姻觸礁的時候,有很多單位可以協助您整理自己的心情,好好地做決定,看是要離婚或是挽回婚姻,有些人在面對離婚的時候,對於未來的生活安排感到手足無措,一方面擔心自己的權益遭到剝奪,甚至會影響到小孩。

有些人在面對挽回婚姻,但是卻不知道該怎麼進行,不管是碰到外遇、或是生活上的問題、教育的觀點不同…等等,如果真的不知道要如何著手,現在很多徵信社都會提供相關的服務項目,好幫您在挽回婚姻上不會這麼徬徨無助。

離婚協助徵信社也有提供這項服務,為自己或是孩子及對方,找出比較適合兼顧還利益的安排,讓孩子知道雖是單親家庭,但是是可以感受到父母親雙方有在持續的關心與照顧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