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怎麼算?家庭主婦也能分到錢嗎?

相愛時許多事情都可以談,分手時很多事情都「不得不談」,孩子與錢就是兩大爭執焦點,不是每位分手的家庭都有孩子,但每對家庭一起生活一定會用到錢,走到離婚局面,之前的財產怎麼算,之後的金錢怎麼分配呢?立達徵信社以下分享一些常見的離婚要財產問題。

◎家庭主婦可以要求財產嗎?

◎婚後財產怎麼分?

其實,上述兩個問題都有關夫妻雙方對於財產的處理方式,目前婚姻財產的分法包含「法定財產制」、「約定共同財產制」、「約定分別財產制」。

裡面針對了債務問題、家庭費用負擔、管理等條件擬定辦法。這裡面就包含了「家庭主婦」的財產問題,無論是「自由處分金」、或是「家庭費用的負擔」,覺得法條文謅謅很難懂嗎?簡單來說就是家庭主婦一樣可以要求自己的一份。

或是可以要求拿回婚前的財產。如果彼此有訂契約,一樣可以依照契約索取同意的金額,如果一對怨偶離婚,雙方要財產區分,現行法律都有相關規定呢!!

不過法律是這樣規定,要如何「舉證」就是另一個問題了,如果只是單純的婚前財產,或許還有機會舉證(像是存摺等證明),但像是「另一半都不工作、不負擔家庭經濟」的情況,就需要舉出明確事證了。

不少人覺得為什麼法律那麼麻煩,訂了規定卻還要民眾自行舉證,就是因為不同家庭有不同的情況,有在家中含辛茹苦的家庭主婦,如果單純以收入算…她們絕對沒有太多的獲益,但誰能否認一位操持家務妻子的偉大呢?

還有不負責任的丈夫,每天淨會吃喝嫖賭,上述兩種情況,如果依照平分、不分原則都會不公平,還須個案性的處理,這也就是「舉證」的重要,所以明白立達徵信社不會在婚姻出問題時在旁邊敲邊鼓了吧?

離婚真的不容易,舉證更是相當不容易的事呢!!

離婚財產怎麼算?家庭主婦也能分到錢嗎?

婚後經濟狀況的糾纏,舉證是一切關鍵

人的相處相當微妙,沒問題時用嘴巴溝通都很好談,一但出了問題…接下來對堂公布也扯不清,雖然民法中目前對婚姻財產的規定已經算相當公平,但不同的家庭依然有不同的問題跟狀況,加上牽扯到金錢,有時絕對不只是口頭溝通那麼簡單呢!

常見的諮詢問題,特別是跟財產有關者,立達徵信社條列如下:

◎共同生活後,雙方的經濟狀況都是混雜在一起,這時候要怎麼分是婚前財產或是婚後財產呢?依照現行法條(1017條第一項),如果夫妻雙方無法證明財產是婚前婚後,就通通推定為婚後,面對這種情況…有幾種方式處理,一種是婚前就分帳號處理,婚前財產通通放到新帳戶。

說來說去還是「舉證」問題,但大部分民眾並不瞭解有這些法律程序可以跑,因而疏於蒐證,這是比較麻煩之處。

◎配偶在離婚前把財產處理掉,讓對方無法在離婚後拿到均分的財產分配又要怎麼辦呢?這種情況常見於配偶外遇又想離婚,或是想離婚不想把錢給對方的情況。

常常用「無償贈與」、「賤賣房子」等形式發生,這時候可以吃虧的配偶可以聲請法院撤銷,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無償贈與又是履行道德義務時,可不能請求撤銷呢!!

只是上述部分都需要當事人仔細關注且勤於蒐證,上了法庭才有爭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