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跟判決之外的問題,調解離婚提供新的選擇

以往的協議離婚跟判決離婚,看似一網打盡所有離婚情況,但實際上卻產生出實務的問題,民眾無法按照合法方式解決,自然只能尋求一些非法管道或是偏方,使得本就麻煩的離婚增添更多的風險跟問題。

幸好,法律的修改與時俱進,「調解離婚」就如同「和解離婚」一般,幫助更多想離婚的夫妻,一起面對婚姻的問題呢!!以下,立達徵信社就來跟大家調解離婚的種種細節。

調解離婚,顧名思義重點就在於「調解」上,法院一經受理,接下來就是專業的調解委員會出馬的時候了!!不但要具備極具素養的專業,同時要有古道熱腸的心胸,但又須同時有冷靜判斷的能力,方能夠了解問題的癥結,予以解決。比起親友團或是不肖業者,法院的人員素養更平均,也具備合法性呢!!

除了人員的專業跟合法性外,調解離婚是有以下具體好處的!!包含:

◎訴訟經濟-以往判決離婚雙方要舉證、法庭答辯等各式各樣的法律流程。

一方如說對方外遇,也需舉出有關證據來。法官頭痛、當事人也傷腦筋。

但是走調解或是和解途徑,雙方達成共識才是最重要的關鍵,自然也無須舉證等麻煩事。

可說是減少法院處理案件的時間,符合便民以及訴訟經濟的概念。

◎節省服務費用-由於調解節省了法院的處理時間,自然在費用上更加「精省」,這點也反映在收取的費用上。

調解成立後,當事人於調解成立三個月內可聲請退還裁判費,而且高達總費用的等!!!您瞧,這不是對彼此都大有幫助嗎?

◎雙方遵照調解內容的意願提高,就算不遵從,一方可以跟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避免協議離婚後…某方不照規定的問題。

◎畢竟在法院雙方比較不敢造次,態度跟心情都會相對和緩,這時候的溝通品質終究會好些,在委員會的協助下,也比較願意傾聽對方的心聲。某種程度也達到了溝通的目的。

協議跟判決之外的問題,調解離婚提供新的選擇

立達徵信社介紹,關於調解離婚的種種疑問

由徵信社推薦法院的措施,聽起來確實有點奇怪...不過立達徵信社一向是只推薦好東西,既然調解離婚有著上述種種好處,想離婚者又何必捨近求遠,尋求一些奇怪的管道呢?

不過…不少人對於調解離婚還有一些疑問,立達徵信社也趁此一併解答。

◎法院調解我就一定要聽嗎?答案是…調解委員會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法跟專業,未必是強迫對方一定要遵循,雙方概念得到充分的溝通,才是調解最精髓的概念。

◎服刑者要如何調解呢?總不能像協議離婚那樣寫委託書吧?放心,法院同時也考慮到這點,如果無安全的顧慮(受刑人本身就不是窮凶惡極的犯人),通常法院會提解到法院來。

不過如果是無力負擔車費或是有其他顧慮,同樣有視訊審理等方式,不用擔心因為是受刑人就沒辦法調解呢!!

當然,六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受刑人的配偶是可以直接要求判決離婚的!!所以別做壞事才是真理呢!!

◎就算調解後我還是希望法院裁判,可行嗎?答案是可以喔!!裁定效力視同裁判。

◎我不想接受法院調解可以嗎?調解的本意就是希望雙方「心甘情願」下溝通,儘管規定不到會受罰,但是考慮懲處後更難進行協調,所以實務上倒還沒有真正開罰過。

不過…敬酒不吃,未免給法院、法官帶來「這人不想好好溝通」的印象,到時候走訴訟途徑時,恐怕還未答辯,法官的心證就已經有所定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