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離婚問題,家庭紛爭不能無限放大,法官未必答應無由的訴離

任何大小事都可能成為離婚的導火線!!小從刷牙杯正著擺、倒著放,大從家庭的經濟不穩、或是某一方感情的出軌外遇,都可能造成雙方想離婚。

只是法院也不是有求必應,想來離婚者簽一簽就答應(除非是協議離婚)。判決離婚就沒那麼簡單了。是不是能離得成,恐怕還要看自己的婚姻狀況呢!!

裁判離婚,原名應該是《判決離婚》,民眾於協議無效的情況下,只能請求第三方又相對公正的法院來處理了呢!!裁判離婚跟協議離婚不同,有些重點要特別注意,減少因離婚而產生的爭議呢!!

◎一經判決,婚姻身分消滅,跟協議離婚「一定要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的情況不同,裁判離婚的手續是方便行政流程,但是在法律上當事人已經算是單身囉!!!不過應該沒有人好不容易勝訴後又不去登記吧…

◎「婚姻破綻主義」可以作為離婚武器嗎?最近不少諮詢者不知道從哪得到的法律知識,或是看到網路上的資訊,詢問如果自己的婚姻沒有《民法》1052中的要點,是否能援引「婚姻破綻主義」?

或是乾脆問自己分居多久能夠離婚?其實…這些觀念都相當奇怪,確實,法律為怕掛一漏萬,特別規定1052條中以外的情況,交由法官決定,但不代表甚麼奇怪的情況法官都會答應離婚,像是…「我跟我丈夫常吵架」或是「我們感情不睦」等理由,不要說法官了…連徵信社的業務大概也會傻眼吧?

類似理由就算當事人覺得是天大的壓力,但在法律上而言,這樣的程度根本不構成離婚的要件。可能是不懂法律的關係,不少民眾都把「婚姻破綻主義」無限膨脹,但現實情況是…如果婚姻根本沒到規範程度,其實是不能動輒要求離婚的…就算是求助法院也一樣!!

◎如果是裁判離婚,孩子跟協議離婚的情況不同,會判給誰呢?由於協議離婚是雙方私下的溝通,包含經濟狀況、孩子的扶養權…等。

可是裁判離婚不是如此,怎麼辦呢?這一點法律同樣也考慮到,法院會依照「最佳利益原則」派社工人員進行評估,包含經濟狀況、家長生活情況、教育水平、跟孩子的相處情況,社交情況,以及周遭生活環境…等綜合理由。

所以不是單看孩子的意願,或是雙方的理由那麼簡單,有些父母會無視扶養權等問題逕自把孩子帶走,或是不讓孩子接觸離婚配偶,這些如非正當理由…通常都會影響接下來的法律流程,立達徵信社是建議…盡量不要做這樣的事呢!!

裁判離婚問題,家庭紛爭不能無限放大,法官未必答應無由的訴離

洞房爭議,女方堅持離婚

洞房花燭夜,人生四大樂事之一,從這一夜開始,夫妻正式成為一家人,本來是再幸福也不過的事,但是在大陸…竟然有新人因洞房起爭議,說來好笑的事情卻是一對夫妻的分離。實在讓知情者哭笑不得呢!!立達徵信社以下為大家介紹。 廣西北海市某對夫妻(陳男跟歐女),兩人相愛半年結婚,本來是逐步走向幸福,兩人卻在洞房那天起了爭執,原來,女方那晚剛好月事來臨,生理期的關係當然不方便行房,但是丈夫卻堅持要履行「夫妻義務」,也因為這樣不體貼的行為,雙方起了爭執。歐女一氣之下,婚後三天就跟丈夫分居,而且兩人一氣就氣一年,女方也決定跟法院聲請裁判離婚。男方而言也相當無奈…因為他認為自己沒有強迫女方一定要跟他行房,兩人的感情也沒有影響,他本身也不響離婚。如果女方真的想離婚,他辛苦賺來的2萬人民幣聘禮理應還給他。 法官怎麼判呢?法官後來以雙方沒有真的一起生活為考量,加上遲遲沒有和好的跡象,同意雙方離婚,但考慮到錢的部分也給男方帶來一定的困擾跟壓力。所以要求歐女歸還一半禮金、以及金項鍊。這起因為行房而起的判決離婚爭議,最後終究是以離婚收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