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1-06 17:05:46)
親愛的朋友:
這篇文章是分析當您遇到刑事之訴訟官司,該如何去面對.
人生難免會跌倒犯錯,但人生只有一次,若要是您跌倒了、犯錯了,一定要勇敢的站起來-為你的家人;更為你自己;更為了這"只有一次"的人生.要是您的家人朋友不幸在人生之旅途跌倒了、犯錯了,在當個諍言良友後,別忘了,對他(她伸出你的手...
首先-當您經驗跟想法不一定對你有用,有可能是錯誤的,當你每尋問一個人也可能將影響你的作法,然而很可怖的?
你問一百個人大概就會出現一百種說法,甚至很多人會打擊你的信心,此時,你要做的?"找到正確且專業的人"來替你解答疑難,最好的做法就是先找一位律師-一位好的律師會給您全程的建議與支持(稍後我會再撰文該如何找尋適合您的律師),找到律師以後,就別再道聽塗說,更別相信所謂的司法黃牛(如今我中華民國司法獨立性已大大提高,司法黃牛一百個裡面大概九十九點九個都是假的.切莫病急亂投醫).所以您的第一步,就是幫自己還有替您的家人朋友尋找一個合適的律師,並相信任他(她.(當然如果你的家人朋友中有檢察官或是法官或刑警,那最好,不過您還是需要一位律師!
假使您沒經費請律師,可以向您官司所在地之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bbi.com.tw/home.html 提出申請,若申請核准,他們就會替您全額或部分補助你的律師費用-在此我們要謝謝法律扶助基金會,他們真的幫了許多沒錢打官司而且需要律師的朋友.
第二步-假使您若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第一時間就會被拘提或者收押禁見,千萬別忘了您還是有請律師的權利,倘若您是被告的朋友家人,當您知道他如果涉及重大刑事案件時,千萬別忘了第一時間替他找個律師-因為-在警局的第一份筆錄和在檢察官面前的第一次偵查庭筆錄,對之後的案件訴訟開展至關非常重要!!!
第三步-假使您在警詢以及偵查庭後不幸被收押甚至收押禁見,記住,心態絕對要調整過來,從你被銬上手銬的那時候,你的人生就會走向另一條分岔路,然而,你走不走的回來正確的道路上,也可能就此越走越偏,一切操之在己,你想給你自己如何的人生?你想給你的家人如何的自己?Make ur choice!!然而不論你怎麼去做選擇,都不要喪志,從這刻起,不論你有沒有家人支持,你都要開始為自己去奮戰!這時你手中會從檢察官的書記官那拿到一張傳票,上面會記載目前你涉及之法條和收押你或是禁見你的理由,這非常重要,請務必保管好.為何你會被羈押,請看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
刑事訴訟法規定2種羈押的太樣,1種稱為1般性羈押,另1種稱為預防性的羈押。前者是規定1般的犯罪案件 之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01條),後者則是為了預防被告繼續去犯罪,針對某些犯罪所採取的強制的手段(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
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被告經由法官訊問之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1,非予羈押,難以進行追訴、審判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以認為有逃亡之嫌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還是勾串共犯或證人之嫌者。
三、若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犯罪者。法官為前項之問訊時,檢察官要到場陳述聲請羈押的理由和提出必要之證據。第一項各款若所依據之事實,應告知被告和辯護人,並且記載於筆錄。」
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被告若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左列各款的罪,若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以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嫌,而有羈押的必要者,得羈押之:
一、刑法第174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175條第一項、第二項之放火罪、第176條之準放火罪。
二、刑法第224條之強制猥褻罪、第227條性交或猥褻罪、第277七條第一項之傷害罪。但沒有經過告訴或者其告訴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不在此限。
三、刑法第302條之妨害自由罪。
四、刑法第304條強制罪、第303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五、刑法第321條、第322條之竊盜罪。
六、刑法第325條至第327條之搶奪罪。
七、刑法第329條之準強盜罪。
八、刑法第340條之常業詐欺罪。
九、刑法第346條之恐嚇取財罪。
前條第二項和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
而這些都會在押票上加以註明.一定要看非常清楚.還有,押票上會寫明你得於五日之內對於羈押的裁定提出"抗告" ,基本上,大部分的人都不會甘心被羈押,所以有可能會在看守所裡面自己還是請看守所的同學協助寫抗告狀,但是這通常沒用的,基本上除非他羈押之理由不正當,不然你的抗告會百分百被駁回,只要你涉犯法條刑期在五年以上的,叫做"重罪羈押",那麼請你千萬不要寫抗告狀;假使你是被通緝到案,那你就是有逃亡之嫌,也請不必寫抗告狀;若你有同案而且被收押禁見...請不要寫抗告狀了,因為你有串供之嫌.你現在要做的趕快調整好你的心情,並做好長期之抗戰準備,房間裡有六法全書,開始好好閱讀刑事訴訟法、刑法、和你所涉犯之法條,知識就會帶給你力量,不是裡面的同學(當然裡面的同學也一定要好好相處).
若是您的家人和朋友不幸被收押甚至收押禁見,要記住,他(她現在最需要的,也就是您的支持!或許,您會覺得他(她讓您很丟臉;或許您會覺得非常痛心...此刻被收押的他宛如新生兒一樣毫無抵抗能力-要是您放棄了他,這條路就會非常難走...甚至也會越走越偏.相對的,倘若您能持續關注他並且給予支援並要求他悔改(寄信、會客、寄物、寄菜),那麼他才有可能在未來的日子裡走回到正途.這條路非常辛苦,但要是遇到了,身為他身邊重要之人的您,一定要在能力範圍內陪他一起度過這難關.
第四步:與律師打好關係-
當您涉入刑事案件之後,前面有提到你需要的是一位律師,而且不論你是花錢請的,或是請法扶,或者是公設辯護人律師,請務必要和他(她打好關係,你必須明白,在法庭上,(基本上)他將會是你唯一的戰友(在法律規定裡,在法庭上是可以請到3位律師,但一般人就只會請一位,另外可以請求法院讓你直系血親還是配偶擔任你的"輔佐人",但此我們就先姑且不論),於是,不論你有沒有被收押,不管看守所中的同學還是周遭的人怎樣跟你說和給你建議,不論你對你的律師印象如何-你都得要明白在法庭上-律師是你唯一戰友!!你要跟他她打好關係嗎?
所以,你要做很重要的一個動作,就是向他(她要張名片,並且要找時間親筆寫封信給他,告訴他案情來龍去脈,有些太敏感事情最好別在信件中寫了,你的信一定都會被檢查.(嘿!對律師要坦誠,如果你的不坦誠有可能讓律師誤判情勢!) 和表達對於他將替你辯護之感謝倘若你是請法扶或者是公設辯護人,他即有可能很少甚至都沒有來律見(律師會面),所以,信件寄發就非常重要,你不會曉得你的運氣好與壞是否遇到一個適合你還是常常來會見的律師,為了你自己的官司訴訟,要常常寫信給你的律師,告訴他你想法.人還是有感情的,你的每封信也會讓他多一分想幫你的心.
第五步:感謝依然支持你的家人和朋友
你涉入刑事案件,你的家人和朋友知情後仍願意支持你,正所謂"患難見真情",將來一定要好好報答他們,不論他們有沒有支持你到最後,你都要心存感激的.寫封信感謝他們,並在心中下定決心要報答他們-而最好之報答-就是要打好官司並且日後好好做人!
事情以到面前,就該全力奮戰,為自己往後人生負責,今天的涉犯法律無疑是你人生中很大阻礙,但又未嘗不可已是個轉機.往後我會再分享文章給所有需要的朋友.祝 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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