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丈夫外遇,抑鬱症婦人淋滾粥燙其下體

不滿丈夫外遇,抑鬱症婦人淋滾粥燙其下體

一名患抑鬱症的雙目失明中年婦人,因不滿丈夫有外遇,暗中在丈夫飲料中加入女性賀爾蒙令其不舉,更趁丈夫熟睡時用滾粥淋丈夫下體,導致丈夫下體二級燒傷,中年婦人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罪。

現年58歲的被告繆翠芬,承認去年10月11日在石硤尾美如樓寓所內,蓄意傷害其丈夫梁耀元(56歲)的身體。法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4日判刑,期間查閱被告的精神、背景報告,以及事主的醫療報告。另外,由於辯方投訴懲教署沒有向被告提供書寫及閱讀的器材,法官希望控方對此向懲教署進行查詢。

生於上海的被告,10歲時至香港定居,中三後輟學,25歲時在上海遇到意外導致雙目失明,而後接受了植入人工眼球手術。被告與擔任計程車司機的梁男認識後同居多年並結婚。但結婚一年之後,被告便懷疑丈夫有外遇,兩人經常爭執,被告於此時患上抑鬱症而定期接受精神治療。

去年9月中,梁發現被告暗中在其飲料中下藥,遂質問被告,被告承認為了令他不舉,在飲料中加入含有女性賀爾蒙的藥物。梁原本決定跟被告分開,但在被告苦苦哀求下,梁同意待她於11月中完成盲人協會的課程後再提出。

10月初被告藉口改善梁的不舉情況,提議梁裸睡,睡覺時被告會手握其陽具,梁同意後便開始裸睡。

至案發日,梁早上下班回家後睡覺,至11時突然感到下體及大腿異常痛楚,赫然發現被告手持煲湯站在身邊,自己下體已滿是滾粥。

梁立刻到浴室洗身,但被告手持兩刀衝進浴室,梁搶去刀後將自己反鎖在睡房內並報警,被告則拿刀走到樓下保安處,直至警方到場將她拘捕。

醫生檢驗後,證實梁下體及大腿附近二級燒傷,佔身體8%皮膚,留院20日後出院,但由於當時皮膚仍在發炎,因此未能立即接受植皮等手術,但控方指他恢復的進展良好,下體功能沒有受損。

辯方律師則稱,被告曾僱用徵信社人員跟蹤梁,發現梁有外遇,而且友人亦告知她,丈夫經常與女伴一起,梁亦向警方承認在案發前兩三年已有外遇,但外遇關係已於去年初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