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拉一把 被人夫索賠60萬

好心拉一把 被人夫索賠60萬

台中一名羅姓男子,因跟公司同事出遊,被女同事丈夫懷疑有染,索賠60萬元,羅男大喊冤枉。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丈夫因懷疑妻子有外遇,在妻子與同事相約到墾丁旅遊之時,雇用徵信社暗中跟蹤妻子,卻拍到妻子與羅男在墾丁大街上手牽著手,還夜宿同一家民宿,雖無拍到兩人發生性行為之證據,但她認為羅男既然知道女同事已婚,還對女方做出此舉,對他已經造成精神上損害,不但違反公序良俗,還侵害了她的配偶權,因此要求賠償60萬元。

而審理這案件的中地院則表示,在偵查過程中,透過同遊的其他同事指出,羅男與女同事只是普通朋友,公司同事都夜宿同一家民宿,並寫男女各自分房睡,並無發生越矩關係之嫌疑,羅男到案後也表示,逛街時因人潮洶湧,只是順手發了女同事的手臂,竟然被當成小王,真的很冤枉。

因此法院判決這名丈夫無任何確實證據足以證明兩人通姦,因此敗訴;羅姓男子也未侵犯這名丈夫的配偶權,因此不需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