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新聞-深夜汽旅談生前契約,夫抓猴不起訴

抓姦新聞-深夜汽旅談生前契約,夫抓猴不起訴

抓姦新聞-〔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吳姓男子深夜到汽車旅館「抓猴」,赫然發現從事服務業之妻子與客戶共處一室,怒告兩人涉嫌通姦,高雄地檢署調查後指出兩人供詞一致,僅談生前契約和車貸,床單經鑑定又查無精液等反應,獲不起訴。據了解去年十月十四日晚上九點三十分,從事服務業的吳妻與男客戶到高雄市鼓山區龍德路一家汽車旅館。兩小時後吳男抵達現場,發現房間床單有被使用過的痕跡,認為兩人「炒飯」完畢,提出通姦告訴。

吳妻等兩名被告應訊時,供詞頗為一致,均說裕誠路不好停車,找摩鐵談車貸和男方母親的生前契約,兩人並分別坐在床上和椅子上,均否認發生性行為。承辦檢察官指出-案發當時吳妻等兩人均衣著整齊,床單經送刑事局鑑定,查無可疑精液等證物,吳男並未捉姦在床,認定兩人罪證不足。

法界人士指出,早年法院對通姦罪認定比較寬鬆,如「孤男寡女,衣衫不整,共處一室,所為何事」,又如「孤男寡女,乾柴烈火,長夜幽幽,何以排遣」,根本不需要保險套等證物。如今歐美先進國家通姦徵信社除罪化,國內也有部分人士建議跟進,法官對證據要求則日益嚴格,一定要有男方體液等證物,證明有性器官接合,否則很難成立。

不過兩人雖逃過刑責,但已構成侵權行為,吳男如提出民事求償,遮羞費恐難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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