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日記揭密與小姨的偷情經過

(發佈時間:2015-01-06 17:05:46)
六年前,高雄一名謝姓女子在姐姐家與姐夫劉男偷情,正巧被姐姐撞見,兩個人急忙道歉請求原諒,卻仍在私下暗通款曲。去年劉男發現小姨子劈腿多男,終於大徹大悟向老婆自白,還拿出多年來撰寫的性愛日記幫助老婆提出告訴。地方法院採信了劉男撰寫的日記,認定兩人五年來共通姦了547次,依通姦罪將謝女判刑一年半,得易科罰金。
劉妻表示願意原諒老公,畢竟他們一起打拼了那麼多年,小孩也都已經長大成人了,她不願意毀了這個家,或是將這個家拱手讓人。而60幾歲的劉男則表示小姨子在十年前就守寡,他是因為同情而且禁不住誘惑,才會一時犯下了錯誤。他曾經多次想要分手,但是小姨子都用他的精液威脅他,直到被他識破小姨原來還劈了另外兩名男子,於是終於大夢初醒、悔不當初,現在只想要討回給小姨的兩千萬元。
判決指出,謝女不否認與姐夫通姦的事實,但表示沒有那麼多次,而且是因為自己要跟姐夫分手,他才會去跟姐姐爆料。劉男說他有寫日記的習慣,每天生活發生的事都會記在日記本裡,連與小姨子外遇見面的時間、地點、偷情旅館房號與消費金額,甚至小姨子的生理期,他都一字不漏記載下來,兩人十年來不僅密集見面,平時大約兩、三天就會發生性行為,還曾經一天見面兩次,這些紀錄經過與雙方描述比對,精確度與可信度都相當高,因此成為了法庭上最好的證據。 根據了解,劉男雖然60幾歲了,但因為有在練氣功的關係,不僅身體健壯,外表看起來也才50歲出頭。本案除了刑事上的起訴,在民事方面,劉妻對妹妹謝女求償100萬元,一審判決謝女應賠70萬元。

立達點評:
外遇的發生,往往都是因為一時的情緒使然,基本上不會有人會預謀好一段外遇的發生,而當後來悔恨時往往都來不及了。外遇其實充滿了危機,不僅是會被元配發現而告上通姦罪名,在感情中的第三者也常常令人措手不及,可能會將您們的事公諸於世,也可能會與您玉石俱焚。立達徵信社就曾經看過許多真實例子,剛開始的激情總是讓人如癡如醉,但後續發生的問題往往都無法預料的到,因此大家還是別以身試法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