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到對岸包二奶,反控妻不孝順

(發佈時間:2015-01-06 17:05:46)
台中縣40多歲的陳姓男子,到對岸包二奶又惡人先告狀,指其妻將他當搖錢樹'不孝順公婆,但無論是本身父母'妹妹都一面倒支持其許姓老婆,女兒還在本身部落格罵父親「如同不負責任的臭小孩」,法官認知上覺得其訴請離婚無據,將全案駁回.
陳男訴請離婚理由是,在90年間前往對岸至大舅子的工廠任職,後於96年10月返台後,兩人關係已經不如同過去融洽,商討離婚多時,老婆為了干擾他找其他派駐對岸的職務,疑似委託徵信社業者在其手機裝竊聽器,還企圖將其一家老小掃地出門,一再限制他的行動'職務自由,卻又要求每月給付2萬5千元生活費,根本是把他當搖錢樹.
但許女否認陳男所述,稱兩人是高中同校戀愛而結婚,老公的轉變都是他到對岸包二奶後,交往的劉姓對岸女子除此之外還打電話,聲稱其懷孕要求80萬元人民幣,老公一再承諾悔改'寫悔過書,卻是一再讓親人失望,她從來沒有認知上覺得老公是賺錢工具,目前她和三個小孩還是在等老公回頭.
陳男的母親也到庭作證不希冀兩人離婚;陳男的妹妹也說,她看到的是一個很有包容力的大嫂,為了維繫家庭辛勞忍耐,哥哥跟她借錢稱要去台北找至交,後來發現他去對岸,才發現受騙.
陳男女兒的網誌,也寫下對父親出軌的心情,指「所有的事都是因您而改變,我不再崇拜您'覺得您偉大,覺得您如同個不負責任的臭小孩.」法官因而認定陳男所謂兩人婚姻關係重大破綻的理由不成立,將告訴駁回.

立達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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