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責任歸屬先找到肇事原因

關於車禍責任的歸屬,當事人往往無法站在較為客觀的角度看待車禍的發生,所以很需要由第三人協助分析肇事責任,通常我們會請警方到現場處理車禍,並作成紀錄。

車禍糾紛的解決,通常要先釐清肇事原因以及車禍責任歸屬,只有釐清後,才可以往賠償的議題作進一步的討論。

然而很多人對於車禍肇事的判斷,並沒有建立一個正確的認知,像是大車撞小車,一定是大車的錯;車禍被撞受傷,一定是對方的錯,這些錯誤的觀念,往往會影響車禍糾紛解決的過程,變成當事人各說各話,最後演變成對簿公堂的畫面。

車禍的發生一定有什麼原因,事出必有因,這個因果關係,關係到後續的肇事責任判斷。肇事原因的判斷,必須以車禍現場發現或是存在的跡證,作為主要依據,而不是依據當事人主觀的想法或是意思來判斷。

警方會到現場繪製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除了方位的標示,還要記錄車禍發生時間、地點、比例尺等,當然還有車與道路的相關位置、行車方向、車速、路寬等等。

舉例來說,領有汽車駕照的老王闖了紅燈,撞到綠燈直行的老蕭,但是老蕭沒有機車駕照,那麼老王闖紅燈的行為就是車禍發生的原因,車禍造成老蕭車人損傷的結果,這就是所謂的因果關係。

但是老王抗辯,沒有駕照的老蕭不應該騎車上路,這樣他也不會撞到老蕭,車禍也就不會發生。根據經驗來看,老王闖紅燈的行為,還是有可能會撞到有照的機車騎士或是駕駛,老蕭無照駕駛的行為和車禍發生並沒有太大的因果關係,所以老王的說法並不能說是整個車禍的原因。

車禍責任歸屬先找到肇事原因

確認肇事是原因從路權開始

判斷車禍責任的原則,車禍發生之後,我們都會因為車禍的對與錯爭執,誰撞到?但是卻無法從結果判斷車禍發生的責任歸屬,要確認車禍的肇事原因,不得不先從路權開始。

路權指的是使用道路或道路上相關設施的人或車,誰有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利,當一方有使用道路的權利時,另一方就有遵守道路使用的義務。路權是一種相對的概念,只有優先路權,沒有絕對路權,路權就是用來關費用路人使用道路及設施先後順序的權利,像是紅燈停,綠燈行,綠燈方向行進的人車有優先路權。

立達徵信社知道,很多人不知道交岔路口發生車禍時,要如何判斷路權?路口發生車禍的案件也很多,路權的優先順序,如果路口有指揮交通時,交通只會優先;若路口有紅綠燈管制,綠燈方向的人車有優先通行權;若路口有紅燈以及閃黃燈的挑通號誌,閃黃燈的道路上的車輛有優先通行權;支線道車輛應禮讓幹線道車輛先行,幹線道上的車輛有優先通行權;少線道車輛應禮讓多線道車輛。

透過以上的說明,相信很多人對於車禍責任的判斷,應該有具體的概念,若有其他相關疑問,歡迎你撥打專線,會由專員為你的疑慮作解釋。

確認肇事是原因從路權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