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錯誤的人說掰掰?-辦理離婚相關法律

(發佈時間:2015-01-06 17:05:46)
愛情走入了死胡同,在婚姻成了悲痛的墳墓,想要結束這段婚姻,該怎麼做?有了充分的離婚理由之後,繁瑣的離婚手續該怎麼進行呢?又有什麼應該留神的地方?立達徵信社整理了關於辦理離婚的相關聯的法律知識,讓您在辦理離婚時不再手足無措,順利地向不對的人說掰掰.
該怎麼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經過夫妻雙方協議或者法院判定之後,得進行離婚登記,這樣才算達成離婚的程序.
協議離婚-離婚登記手續
1.申請人:離婚當事人雙方.或受委託人(協議離婚具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
2.辦理離婚登記必備文件:離婚協議書'當事人之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二個月內二吋相片三張.
3.離婚登記地點:夫妻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
4.備註:必需雙方同時到場申報,以登記日為離婚生效日期.
判決離婚-離婚登記手續
1.申請人:判決離婚:當事人之一方(雙方都不申請時可由利害關係人-申請)
2.辦理離婚登記必備文件:由當事人之一方到場辦理,攜帶法院判決及確定證明書'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二個月內二吋相片三張.(並提供另一方之資料以便通報)
3.離婚登記地點:在地之戶政事務所.
4.備註:以登記日為離婚生效日期.
離婚後可分對方的財產嗎?
我先生家裡很有錢,但是我們性格不合,我很想跟他離婚,可是他們家有錢有勢.請問假如果離婚的話,我能不能分他的財產?
一般俗稱分財產是發生在-繼承或父母贈和子女時所做的財產分配而謂,既然為「他的財產」,當然不能主張分財產,除非那份財產是您夫妻所共有. 另外依據《民法》第1056條及1057條之規定,您可主張請求賠償及給和供養費,但須為判決離婚,假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也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書明,即雙方協議離婚的附帶條件.
如果人在監獄或重病,該怎麼辦離婚?
如果夫妻一方人在監獄或者重病中,必需提出在監施行證明書及授權書,或診所所開立的重大疾病證明書,如果是監獄離婚協議書須有典獄長蓋章,再由另一方協同代理人到戶政辦理離婚登記.
除以上情形之外,法律規定協議登記離婚必需兩人親自到場,不能代理.
離婚後戶口要遷出嗎?
離婚後,戶口'居住地一定要遷移嗎?假如果雙方有協議,是否能不斷住在一起?戶口名簿需更換嗎?
戶籍是按實際居住情況設立,並不因結婚'離婚或其他原因而有所改變,假如果離婚後實際上仍居住於原地,則戶籍(戶口)是不必辦理遷徙的.離婚後假如果雙方有意願不斷居住在一起,並不需要有任何協議. 戶口名簿僅需填註離婚事實,不需要更換.
可否委託他人代辦離婚?
依戶籍法第47條之規定:「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但對於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非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才可委託他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