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法律懶人包

(發佈時間:2015-01-06 17:05:46)
抓姦的定義是什麼?怎樣才算妨礙家庭?
通姦的定義是和有婚姻者的人有性關係,也就是說要男女間有姦淫的行為存在,才構成通姦.而和人通姦的另一半之另一方可進行捉姦.目前實務上對於同性戀的通姦仍有爭議,此處就不再討論.
抓姦是証據的問題,您要讓法官堅信被告兩人間有發生姦淫的行為,因此抓姦最好是要有拍照或者是有證人看到兩個人正在從事性關係,或者有錄影也可以(但是礙於証據獲得是否有妨礙秘密罪嫌,可採用有錄影不錄音的方式),加上抓姦時有照片或者蒐證影帶拍到兩個人裸體也可以,反正就是要讓法官確信兩人之間確有發生性關係就可以了.而証據的蒐集並不容易,往往憑著自己的力量力容易被當事人發現而功虧一簣,最後導致什麼証據都蒐集不到.因此,委託專業的蒐證公司例如徵信社來幫忙是最好的選擇.
妨礙家庭在刑法上正確的說法為「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除了上述的通姦之外,誘拐有另一半之人離家或者誘拐沒有成年人離家等,都屬於妨害家庭,依法都可提起告訴.
我國刑法對於通姦罪有何規定?
(一) 刑法第239條規定:「有另一半而和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所謂通姦是指婚姻關係外男女雙方都有意姦淫之行為,又稱和姦;有別於強姦. 通姦罪之特別要件有二:一則本罪主體須為現有另一半之人,二則須有和他人和姦之行為.
(二) 本條後段規定相姦罪.規定的是和另一半通姦的人,必需是自願另十八歲以上的異性.
假如和另一半通姦的是,沒有滿十四歲之兒童,因其無責任能力,因此本罪不能成立;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和兒童通姦的另一半反倒觸犯刑法第227條第一項和幼童性交罪.
十四歲以上沒有滿十六歲之子女,則為刑法第227條第三項之被害人,也不能成立通姦罪.因此如果出軌的另一半和此等幼童相姦者,則應成立和幼童性交罪,不應成立通姦罪.
有另一半之人出軌通姦,應負何種法律責任?
夫妻互負貞操的義務,故如另一半之一方和他方以外的異性發生性關係,即屬通姦行為.
有另一半之人出軌通姦,違反了夫妻間的貞操義務,其法律責任如下:
(1)觸犯刑法第239條的通(相)姦罪,依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惟本罪須告訴乃論,另非另一半無法告訴,但如另一半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無法告訴. (2)通姦者和相姦者係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作法加損害於他人,構成共同侵權行為,對於另一半之他方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第一項後段'第185條'第195條).
(3)構成另一半之他方不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民法》第1001條但書),如果通姦者提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另一半之他方得以此正當理由而抗辯主張不負同居義務.
(4)另一半之他方得請求判決離婚(《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二款),並得請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及供養費(《民法》第1056條'第1057條).
和人通姦之另一半於離婚後,能否和相姦者結婚?
通姦的另一半離婚之後,能否和第三者結婚?
通姦是判決離婚的法定原因之一,另一半之一方和第三者通姦,依《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他方得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 舊制法律規定離婚後不能和第三者結婚,《民法》於87年6月17日修正後,因通姦經判決離婚或受刑之宣告者,和相姦者可以結婚.因此,夫妻之一方和第三者通姦,在離婚後,依現行法律的規定,可以和第三者結婚.
通姦所生之子女,應從何人之姓?
通姦所生之子女為非婚生子女,有關非婚生子女的從姓,討論如下:
依據《民法》親屬篇修正條文第1059-1條非婚生子女從母姓. 經生父認領者,有下列各款情況之一,另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沒有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而有下列各款情況之一,另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三'非婚生子女由生母任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者.
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沒有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何種情況,無法提出通姦罪之告訴?
《刑法》第245條第二項規定:「第239條之罪,另一半縱容或宥恕者,無法告訴.」 所謂縱容是指放縱或容許,乃事前所為之宣稱;宥恕則指原宥或寬恕,乃事後所為.
假如甲'乙明知彼此都係有另一半之人,依舊發生姦淫行為,後來被甲的另一半丙查獲,甲懇求丙寬恕出軌通姦的行為,經丙同意寬恕後.丙就不能反悔,再向甲'乙提出通姦告訴.
通姦行為和解後,另一半能否再提告訴?
《刑法》第245條第二項規定:「第239條之罪,另一半縱容或宥恕者,無法告訴.」
所謂縱容是指放縱或容許,乃事前所為之宣稱;宥恕則指原宥或寬恕,乃事後所為. 假如果甲'乙明知彼此都係有另一半之人,依舊發生姦淫行為,後來被甲的另一半丙查獲,甲懇求丙寬恕出軌通姦的行為,約定給付丙500萬元當成和解賠償金,也簽立了和解書,丙同意寬恕後就不能反悔,再向甲'乙提出通姦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