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破門捉姦遭道判刑 夫通姦無罪

妻子破門捉姦遭道判刑 夫通姦無罪

徵信社新聞-(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24日電)北縣某劉女委託由徵信社調查丈夫外遇,卻因為擅闖疑與丈夫通姦的女子住處,當場背強拍女子與丈夫裸照,遭法院之判刑;而疑似通姦丈夫則辯稱「拔罐」,罪證不足且獲判無罪。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今年36歲劉姓女子,因為懷疑丈夫黃姓男子外遇,以新台幣40萬元的代價,委由某知名徵信社去蒐集丈夫與他人通姦證據。

判決書表示,徵信社人員經調查後,發現劉女丈夫經常留宿一名趙姓女子之住處,因在民國97年10月15日晚間8時,趁疑似通姦2人均在趙姓女子位於在台北市吳興街住處之時,與劉女共同前往捉姦。

判決書中指出,徵信社余姓經理會同數名員工闖入趙女的住宅,當時劉女丈夫僅穿四角褲,趙女則則以棉被裹身,徵信社人員強押2人拍下裸照,並將房間內可能證物全數帶走。

雙方之後互相提告,劉女丈夫和趙女遭控通姦罪部分,雖然劉女丈夫坦承確實和趙女為男女朋友關係,但堅稱當時只是在房間內「拔罐」,而現場採集證物也無法證明2人曾發生性行為,因而獲判無罪,但案件尚未定讞。

至於徵信人員和劉女則被控侵入住宅、強制罪等等,法院審理之後認定犯行證據確鑿,因此判處劉女拘役25天,緩刑2年;其餘2名徵信業者則分別被依犯行之輕重,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和\拘役80天,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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