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男發現妻子出軌現場捉姦索要5萬綠帽費

岳陽男發現妻子出軌現場捉姦索要5萬綠帽費

本報訊(記者段佳通訊員林發)妻子與他人網戀後相約入住賓館,丈夫現場“取證”後,想出歪點子,敲詐他人巨款。2013年7月27日,臨湘市人民法院以犯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2012年12月中旬,岳陽縣男子周某之妻張某在互聯網上利用“QQ”聊天時,結識了臨湘市男子肖某。通過多日的網上聊天“溝通”,彼此產生了感情。2012年12月26日早上,控制不住自己內心情感的肖某,與張某取得聯繫,邀請張某立即趕來臨湘“玩”。

當天上午,張某化妝打扮後,按約在臨湘市城區與肖某見了面。見面後,肖某將張某帶到某茶樓面談,雙方越談越投機。午餐後,肖某提出到臨湘市某賓館開房,得到張某同意。

然而,就在當天晚上9時許,肖某與張某正在賓館房間時,周某突然衝入房間,將張某踢倒在地,張某爬起後,匆匆逃跑。周某望著嚇得渾身發抖的肖某突然起了敲詐肖某錢財的邪念。於是,周某從身上摸出事先準備的匕首比劃著,以肖某與張某一起給自己戴了“綠帽子”為由,要肖某出50000元了結此事,否則就殺了肖某。

肖某跪地求情,說無法籌到那麼多錢。最後,周某惡狠狠地對肖某說:“至少給我20000元。並在當晚兌現。否則,我決不會放你走。”肖某隻好電話聯繫朋友湊錢。至27日凌晨1時許,肖某的某朋友送來20000元給周某。周某數完又退還給肖某2000元,才讓肖某回家。

幾天后,有知情群眾將這起因婚外情引發的敲詐勒索案向臨湘市公安局報了案。2013年1月22日,周某被臨湘警方抓獲歸案。經審查,周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據周某交代,他收到那20000元贓款後,又退還給肖某2000元,其理由有二。

一是看到肖某做了虧心事後既可厭又可憐的窩囊相,動了些許同情心;二是圖個吉利。他認為“二萬”與“兒亡”諧音,不吉利。而“一八”,與“要發(財)”諧音,是個吉利數字。說不定今後用這18000元用來賭博,會贏大錢的。 因為敲詐勒索,周某最終受到了法律的追究。

而婚外情中的主人肖某和張某,不僅被人們當成茶餘飯後的笑料,也受到了道德的譴責。而作為“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漢子,本案給周某和肖某兩個家庭所帶來的創傷更是無法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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