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夫夜半夜擲筊2小時 妻子不堪訴請離婚

桃園市林姓男子經常在半夜起來,神桌前擲筊長達了一兩個小時,妨害鄰居以及家人的寧靜,林妻因為忍無可忍而訴請離婚,桃園地院認為已經構成離婚要件不堪同居者之虐待者,判決林妻勝訴。

兩人結婚時多年無婦所指出,丈夫曾經因為贓物等等罪型被判刑7個月,並且經常在喝酒後會摔家中物品,還甚夜起來到頂樓神桌前擲筊,長達一兩個小時才肯罷休,依照離婚法條裡「重大事由」無法維持婚姻,要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林男出庭應訊時,沒有否認妻子上開所指控,但是強調自己沒有妨害別人,不願意離婚。

當庭承辦法官開庭調查,林男常常喝酒鬧事和半夜擲筊一兩個小時等等,很多鄰居向吳婦所反映,且認定真的有這件事,並且傳喚自己子女出庭作證,法官認為林妻所說符合離婚之要件,也同時判決監護權判歸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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