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騷擾提告

無聲電話的恐怖,侵害他人卻不足以構成強制的微妙界線

專業辦案透明價位 24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 電話騷擾如何提告?強制罪跟恐嚇罪的法律漏洞

又到了半夜時分,本該是從一天辛苦的工作中暫時抽離,好好地給他睡一個飽,但是這個時候連續不斷的鈴聲,實在讓人難以成眠,如果是正事或大事就算了,打來又不說話,頻繁的打電話實在讓人難以忍受,有沒有辦法對電話騷擾提告呢?又要怎麼討回公道呢?立達徵信社,以下為各位朋友介紹。很多人可能覺得電話騷擾應該是以刑法的304強制罪、305恐嚇罪相關法條,這樣的方向正確嗎?恐怕大家要失望了,因為士林地檢署之前就有類似的案件,根據訴狀,被告半年打了12萬通電話,平均一天就打了700多通電話,就算沒有接通,光是撥打的量就相當驚人。不過法官認為…儘管被告打了那麼驚人的電話量,不過沒有以「暴力手段」侵害對方的居住自由,所以儘管這樣的行為侵害到他人生活,但還不足以構成強制罪。無聲電話還有另外一點很麻煩,就是只要他不是出言恫嚇「你死定了」、「不會讓你有好日子過」、「會找你的家人”談談”」這些都會構成刑法305的恐嚇罪,但要是不講話,還真的沒辦法達成「恐嚇」要點,這也是台灣目前法律的漏洞,無聲電話騷擾,剛好處在這灰色的地帶。也是刑法很難針對這點做出懲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