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監護權?
沒有錢,就真的搶不到監護權嗎?
監護權?撫養權?

監護權?撫養權?


如何取得監護權?-曉雨是個準備跟老公離婚的家庭主婦,長期在家的她早已沒有經濟能力,擔心自己沒辦法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老公也表示為了讓她生不如死,自己絕對不會放棄小孩的監護權。沒有錢,就真的搶不到監護權嗎?
當一段感情走到盡頭,兩人決定分開後。除了雙方財產上的分配外,最重要的就是兩人愛的結晶。人畢竟不是物品,無法一人一半,因此小孩的監護權歸屬就是個很重要的議題。
監護權即是指「對未成年子女權利與義務之行使負擔」。擁有監護權的那方,除了有管教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同時也需要對未成年子女的行為負責。
監護又分成單獨監護及共同監護(民法1055條),所謂共同監護就是兩個人,不論離婚與否,都共同擁有小孩的監護權。在這個情況下,當然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然而若兩個人都想爭取子女的單獨監護權時,事情就會複雜許多。

如何取得監護權?

如何取得監護權?

那監護權的取得,究竟會以那些條件為依據呢?
很多人認為,有錢才有監護權,但其實這些都是錯誤的認知。
所謂監護權並不是父母的權利,而是對孩子須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因此在討論監護權歸屬時,是以「子女最佳利益」為考量原則。
俗話說,錢不是萬能,即便再有錢,也不一定能帶給小朋友良好的影響。父母的品性、年齡、品行、經濟能力、職業、父母保護教養子女的意願及態度、對子女的教養計畫、與子女的互動與感情狀況等種種因素都會列入考量。
有錢的家暴爸爸跟貧窮的溫柔媽媽,還是以真正能對子女負起照顧責任的一方才會獲得監護權,誰才能帶給子女最佳利益,相信是一望即知的。
雖然說錢不是萬能,但沒有錢還是萬萬不能。畢竟如果連自己都無法溫飽了,又怎麼給孩子一個溫暖又健全的家庭呢? 父母還要有最低的經濟能力,足以讓子女維持溫飽,才能負起教養責任。

沒有監護權?還看得到小孩嗎?

沒有監護權?還看得到小孩嗎?

監護權歸屬對方後,沒搶到監護權的那方也別擔心,你還是有與未成年子女見面接觸的權利,也就是所謂「探視權」。畢竟你們的血緣關係可是誰也無法斬斷的。
至於該如何與子女面會交往?時間如何?方式如何?地點如何?都可以由父母親加以協議。當然,如果有雙方協議不成或協議的內容有妨害子女的利益的情況,這時候法官就會出來伸張正義了。
有時候雖然已經達成協議,但還是會發生取得監護權的一方反悔,用各種手段妨害他方探視權。遇到這種情況時,千萬不要忍氣吞聲,別忘了,探視可是一種「權利」。
你可以尋找立達徵信社幫助你蒐集對方妨礙探視的證據,請法院幫忙強迫對方乖乖遵守協議。如果對方還是不肯讓你們親子相聚,就有可能被處以至少三萬元的迨金。

沒有監護權?那我不養了!

沒有監護權?那我不養了!

很多人在搶輸監護權後,通常都會產生:「既然已經失去子女監護權,那我就不必負擔小孩的生活費用。」事實上這個想法是絕對錯誤的,必須再次重申的是親子間的親屬關係是不會因為離婚消滅的,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亦同。
畢竟你的孩子還是你的孩子,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仍要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用,直到子女長大成年為止。
如果搶輸的一方堅持拒絕負擔扶養費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給付撫養費之訴」。孩子是雙方製造的,當然要由雙方共同負責。任何法律上的問題,立達徵信的專業法律團隊皆可為您解惑。

最後要再次提醒大家,離婚是兩個人的紛爭,不應該將孩子牽扯其中。孩子總是最無辜的,別讓夫妻間的爭執造成孩子心中不可抹滅的傷痛。